RP1053 v5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报告 Resettlement Action Plan Report 附 件 Appendix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二 O 一二年十二月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编写说明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报告附件是新建哈尔滨至佳木 斯铁路移民安置行动计划(RAP)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附件的内容详细列示了移 民安置行动计划现场调查工作所获得的资料和工作成果,以及在报告编写过程中 对数据信息的分析处理。有关对本附件内容的引用已经在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注 明。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目 录 附件 1 移民安置政策框架 ............................................ 1 附件 2 哈佳铁路线路示意图 .......................................... 3 附件 3 哈佳铁路项目永久性征地分村统计表 ........................... 11 附件 4 受影响村征用耕地面积占全村耕地面积比例统计表 ................ 12 附件 5 哈佳铁路项目临时用地分村统计表 ............................. 15 附件 6 哈佳铁路项目拆迁分村(街道)统计表 ......................... 18 附件 7 哈佳铁路社会经济调查表 ..................................... 25 附件 8 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编制单位现场调查所搜集资料清单 ..... 31 附件 9 哈佳铁路项目相关人员联系名录 ............................... 36 附件 10 哈佳铁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的法律文件..................... 49 附件 11 城镇典型安置样本——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西侧地段棚户区改造项 目房屋征收安置公示手册 .......................................... 119 附件 12 关联项目简要描述——哈尔滨站改造工程 附件 13 房屋与附属物重置成本核算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1 移民安置政策框架 1. 引言 1.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位于黑龙江省的中东部,地处松花江南岸的哈尔滨市与佳木斯 市,线路起自哈尔滨站,经宾县、方正县、依兰县至佳木斯市的佳木斯站,线路全长 343.344km。其中:正线路基长度 179.435km,正线桥梁长度 154.064km,正线隧道长度 9.845km,桥隧比为 47.74%;。 1.2 哈佳铁路沿线经过以下 2 个地级市及其下属的 7 个区 3 个县,即哈尔滨市的道外区、阿 城区、香坊区、宾县、方正县、依兰县和佳木斯市郊区。 1.3 尽管已经按当前的项目设计阶段设计了线路、火车站位置以及工地营地,在下一阶段可 能根本更改该铁路的部分区段以及施工位置,因此应按照世界银行 OP/BP4.12 的要求使移民 安置政策框架涵盖所在可能的更改。 1.4 移民安置框架主要是在项目执行期间对于造成不确定和意想不到的影响的移民安置政策 框架。本框架适用范围为工程直接永久占用范围和可能涉及范围,如临时土地的占领,施工 和材料营地,施工道路等。 2. 避免和/或减轻移民安置影响的措施 2.1 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 在规划与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和项目业主为了减少工程建设对当地居民的社会经济影响,采 取的措施包括: • 在进行设计方案优化比选时,尽可能多考虑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并将 此作为方案优化比选的关键性因素; • 为尽可能减少征地和移民,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所在两端城区范围内基本沿既 有铁路走行以减少征地拆迁和环境影响; • 优化施工设计,缩短工期,并合理安排房屋拆迁和施工时段。 2.2 实施阶段 在征地拆迁不可避免时,应采取下列措施尽量减少征地拆迁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 加强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分析当地社会经济现状和未来发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 ,确保不降低居民的生活水平; 实可行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 加强内部和外部监测,建立高效通畅的反馈机制和渠道,尽可能缩短信息处理周期, 以保证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 •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生产的影响。 3. 法律框架 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和补偿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法 律框架和政策框架。自 198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根据中国国情的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变化,已进行了三次修订,2004 年 8 月 28 日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最新修订。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各级地方政府分别颁布并实施 了符合各地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以管理和指导本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和补偿 等工作。哈佳铁路沿线的黑龙江省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律和政 策,以管理和指导本地的相关工作。在各个市、县级市、区、县均执行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征地、拆迁和人员安置应当相关的规定及严格遵守省、市实施办法、世界银行社会 安全保障政策及本项目的设计文件等(部分相关政策文件见附件 9)。 主要包括:  (2004 年 10 月修改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6 号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年 1 月生效);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7 号)  (国发(1987)2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16 号 1999 年 11 月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0 号 2011 年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月实施)  《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2 号 2011 年 3 月实施)  ( 国发〔2004〕28 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 号,2006 年 4 月)  (国办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50 号, 2006 年 7 月)  (2006 年 8 月)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04〕234 号,2004 年 11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月)  (国土资发〔2004〕238 号,2004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年 11 月)  (国土资发〔2005〕196 号,2005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年 9 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家林业局)  (国土资发[2005]220 号,2005 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10 月)  《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 137 号,2006 年 6 月)  (2010 年 6 月 26 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1992] 价费字 597 号) 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A. (黑政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2011]51 号,2011 年 7 月 18 日起施行)  (黑政函[2010]140 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 [2008]88 号)  (黑政发[2004]13 号) 《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8〕4 号,2008 年 1 月 27 日)  (199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 (黑土[1991]81 号) 《黑龙江省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  (黑土资发[2001]111 号) 《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和使用管理办法》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征收、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 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27 号)  《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008 年 1 月施行)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哈政发法 字[2011]3 号)(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 佳政综[2011]2 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哈政办综 [2012]7 号)  《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 179 号,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 (佳政发〔2009〕16 号,2009 年 9 月 10 《佳木斯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日起施行)  《关于印发“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 、 、 “阿城区被 (哈阿政办发[2008]33 号,2008 年 6 月 1 日起 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的通知》 施行)  《宾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201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方正县方正镇房地产市场存量房屋市场参考价格》 (2010 年 2 月 22 日)  《依兰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2009 年 3 月 20 日起施行)  佳木斯市 2012 年房屋市场价格基价测算表 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和哈南工业新城 发展的若干意见》(哈发〔2010〕2 号,2010 年 2 月 4 日起施行) 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创业投资暂行办法》(201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 (佳政发〔2009〕19 号,2009 年 《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9 月 10 日起施行)  《关于进一步支持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佳木斯市人 民政府佳发〔2011〕4 号,2011 年 2 月 14 日起施行) • 本项目的设计文件、相关图纸及设计调查成果。 3.1 世界银行非自愿移民政策目标 • 世界银行非自愿移民的政策已在 OP4.12 中阐明。其非自愿移民政策的总体目标如 下: • 探讨一切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非自愿移民; • 如果移民不可避免,移民活动应作为可持续发展方案来构思和执行。应提供充分的 资金,使移民能够分享项目的效益。应与移民进行认真的协商,使他们有机会参与 移民安置方案的规划和实施; • 应帮助移民努力提高生产和生活水平,至少使其真正恢复到搬迁前或项目开始前的 较高水平。 3.2 达到目标的必要措施 • 移民安置计划或移民安置政策框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移民)被告知自己在移民安置 问题上的选择权和其它权利; • 了解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可行的方案,参与协商,并享有选择的机会; • 按全部重置成本,获得迅速有效的补偿,以抵消由项目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 如果影响包括搬迁,则移民安置规划或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确保 移民在搬迁期间获得帮助(如搬迁补贴); • 获得住房或宅基地,或根据要求获得农业生产场所.农业生产场所的生产潜力、位置优 势及其它综合因素应至少和原场所的有利条件相当。 • 为实现本政策目标,移民安置规划或移民安置政策框架还应在必要的时候采取相应 措施,确保移民搬迁后,根据恢复生计和生活水平的可能需要的时间,合理估算出过渡 期,在此过渡期内获得帮助。 • 除按重置成本获得有效补偿外,还可获得诸如整地、信贷、培训或就业方面的发展援 助。 • 应特别关注移民中的弱势群体的需要,尤其是那些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没有土地 的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少数民族,或是可能不会受到国家土地补偿法规保护 的人。 • 对于靠土地为生的人,应当优先考虑依土安置战略。这些战略包括将移民安置在公 共土地或为安置移民而收购的私人土地上。无论什么时候提供替换土地,向移民提 供土地的生产潜力、位置优势和其他综合因素至少应该等同于征收土地前的有利条 件。如果移民并没有将获取土地作为优先考虑的方案,如果提供的土地将对公园或 保护区的可持续性造成不利的影响,或者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获取足够的土地,除 了土地和其他财产损失的现金补偿外,还应另行提供以就业或自谋生计机会为主的 离土安置方案。如果缺乏充足的土地,应当按照世行的要求予以说明并写入文件。 • 为财产损失支付现金补偿可能适用的条件为:(a)依附土地为生,但是项目所征用 的土地只是受损财产的一小部分,剩余部分在经济 上能够维持;(b)存在活跃的土地、 住房和劳动市场,移民利用这类市场,土地和住房的供应充足;或者(c)不依附土 地为生。现金补偿足以达到以当地市场的全额重置成本补偿损失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的水平。 • 向移民及其社区,及接纳他们的安置社区提供及时、相关的信息,就移民安置方案 与他们进行协商,并向他们提供参与规划、实施和监测移民安置的机会。为这些群 体建立相应的、便利的申诉机制。 • 在新的移民安置地点或安置社区,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便改善、恢 复或保持移民和安置社区原有的设施利用程序和服务水平。提供可替代的或类似的 资源,以便弥补可供使用的社区损失(如渔区、牧区、燃料或草料)。 • 根据移民的选择建立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社区组织模式。要尽可能保存移民以及安置 社区现有的社会和文化体制,尊重移民关于是否愿意迁至现有社区和人群中的意见。 4. 移民安置和补偿原则 4.1 一般原则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 尽量避免/减少非自愿移民和征地; • 如果移民和征地不可避免,则针对受影响人员的补偿和恢复生活水平制定《移民安 置行动计划》; • ; 提供充分的资金来实施这一《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 与地方政府和受影响人员协商移民安置和补偿的各方面后制定和实施《移民安置行 动计划》; • 按重置费用(不含折旧费)支付补偿费; • 在搬迁和征地前支付补偿费; • 帮助受影响受援重新安置和恢复生计; • 移民安置后努力恢复或提高受影响人员的生活水平; • 与征地和建筑物拆迁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于项目费用预算; • 开始相关的土建工作前,每年修订各县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由所在省/市予以 审核,并经世界银行批准。 4.2 具体原则 4.2.1 对受影响的农村集体的补偿 土地为中华人民国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在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土地耕地 使用权。村集体根据农村家庭人口和农业人口分配土地。实施“土地承包责任制”。根据《中 ,因国家建设(如新建哈佳铁路)征地,不需对农民或者家庭给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予补偿。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用于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 尽管如此,国务院 28 号文件规定省级政府制定关于农村集体分配征地补偿的制度。该制度 符合将征地补偿费直接分发给农户的原则。国土资源局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 导和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 号)规定;征地补偿原则是被征地农民获得补偿。补偿金 应合理发放给农村集体组织。分配方法必须结合省级法规。还规定:如果年平均产值 30 倍 的补偿标准仍无法维持征地前受影响农民的生活水平,省级政府应相应地增加补偿费。 4.2.2 对受征地影响的农民家庭的补偿 农村集体根据农村家庭人口和农业人口将耕地分配给农民。对主要农产品(包括粮食和农民 耕地的副产品)的补偿将直接发给农民。 4.2.3 对受房屋拆迁影响的农民家庭的补偿 由于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拆迁补偿直接支付给受拆迁影响的农民 家庭。农民将从村集体无偿获得新的宅基地用于房屋的建造。另外,还将支付拆迁受影响人 相应的搬家费,包括收入损失。 4.2.4 对受房屋拆迁影响的城市居民的补偿 房屋被拆迁的城市居民家庭将直接从拆迁单位处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费。补偿费用的数量等于 建造相同面积和质量的房屋的费用。另外,也将支付相应的搬家费。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4.2.5 对受影响的商业性建筑/商店的补偿 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屋属于个人或者集体。家庭经营商店包括在家庭财产中,将列入移民安置 调查清单。对受影响的人口或者集体的补偿不仅包括建筑物的补偿,还包括搬迁期间和新的 商业房屋建造期间发生的商业经营损失。同时,也将支付相应的搬(家)迁费,包括收入损 失。 4.2.6 对受影响的工厂和企业的补偿 对工厂和企业的补偿将支付给受影响企业的代表,并由他们自行决定是否重建企业。对商业 性建筑来说,拆迁补偿费用不仅包括建筑物的补偿,还包括搬迁期间和新企业或工厂建设期 间的损失。同样,也将支付需要的搬(家)迁费。 4.2.7 对受影响的机构和单位的补偿 受影响的机构和单位(如政府用房、供水站等等)的建筑物属于相关的政府部门,这些建筑 物将由相关部门重建。 4.2.8 对受影响的学校的补偿 学校,如小学和中学,属于公共服务设施。拆迁后,学校将由政府部门在收到拆迁费用后重 建(本次不涉及)。 4.2.9 对受影响的基础设施的补偿 包括属于国家所有的电站、通讯设施等以及分别属于国家、乡镇和集体所有的受影响的道路。 大部分基础设施将由项目建设单位重建。部分由其所有者收到补偿费用后重建。 4.2.10 对临时用地的补偿 对征用的临时用地,只补偿土地临时使用期间的基本农产品和土地产出的损失。土地临时使 用期满后,铁道部将恢复临时用地的原有耕种条件,对土地相关产出的补偿,如树木、果树 以及农副产品,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个人或者集体。 5. 机构框架和机构安排 为完成本项目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计划建立一个移民安置机构网络。该网络涉及铁 道部、各施工承包商和附属机构以及地方政府部门。这些机构包括各施工承包商的征地拆迁 小组和各级发改委/支铁办征地拆迁小组和地方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哈佳铁路公司成立 后,安置机构网络可能会改变。到时,地方政府将负责安置工作。 工程实施期间,省级政府将设置省级领导办公室。政府领导人及包括部门负责人在内的成员 牵头负责领导机构。地方政府将设置支铁办或类似机构,以配合和支持铁路建设。 6 移民安置计划的制定及批准程序 铁道部负责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制定。 基本规划程序涉及: • 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经济调查; • 受影响人口普查,被征土地普查及受影响的其他资产的调查(人口数、家庭、村庄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 和被征土地的类型和数量以及影响程度) • 与受影响人员协商后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移民安置措施和补偿标准; • 行动计划和实施计划的制定。 计划包括: • 相关土建工程说明及土地征收位置和范围; • 征地用途; • 相关政策和法律; • ; 基本数据(受影响人员的基本信息) • 补偿费率; • 机构、职责及人员配备; • 社区参与; • 对社区及生活的影响; • 征地计划及详细的生活恢复计划; • 成本估计和期限; • 征地监督、管理及评估。 移民安置计划的批准:按此框架在征地前三个月完成并提交移民安置计划,供银行审核与批 准。 获得银行批准后,开始征地和建筑物拆迁工作。 7. 监督及监测 7.1 内部监测 内部监测的目的是保证各级移民安置机构在本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能保持 良好的监督职能,确保受项目影响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及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省政府 的审计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有关单位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同时为确保所有安置 机构遵守《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原则及期限,各监督单位负责监测下属机构。 工程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内部监测由哈佳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主持,由各县(市、区)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及各村执行。为有效地行使内部监测职能,各级移民安 置机构均配备了专门人员进行此项工作。他们将参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编制,并将按 照《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控制和监测其实施和进程。 7.2 外部监测 外部监测评估主要是从安置机构外部对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估,以 评价是否达到移民安置目标。通过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对移民安置的全过程及移民的生产生 活水平恢复状况提供评估、意见及建议,为工程管理部门提供预警系统,为移民提供意见反 映渠道。 外部监测机构将担当铁道部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协调小组和哈佳铁路公司的顾问。外部监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测机构将对移民安置计划的实施活动进行跟踪、监测、评价,并提出决策意见和参考。 目前,铁道部外资中心将会委托一家公司为本项目的监测机构。外部监测机构将通过向铁道 部或哈佳铁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帮助以及通过移民调查和受影响人员生活水平的调查,实施 全部基本监测工作。 8. 申诉程序 在征地和移民安置的实际实施期间,受影响人员可通过下列五级机构提出申诉,以解决征地、 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方面的问题。若为口头申诉,收到申诉的相关单位须进行书面记录。县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于 15 日内处理申诉。如果申诉者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在收到国土资 源管理部门答复后一个月内向市支铁办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如果申诉者对处理结 果仍不满意,则可在收到移民安置局答复后一个月内向市支铁办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 诉。如果申诉者对市支铁办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移民安置部门 答复后一个月内向专门机构即省政府直属的省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申诉。但申诉者需在首次 提出申诉后三个月内提起该申诉。省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在记录申诉后一个月内答复受影响 人。如申诉者或申诉单位对省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则可在收到回复后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申诉者认为必要,还可向上一级部门提起申诉。 申诉可包括:受影响人员或单位可提出涉及征地和移民安置方面的申诉,包括补偿费用。将 向受影响人员、村庄/群体广泛散发详细的申诉步骤和程序资料以及信息,可通过散发给他 们的关于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信息手册》实现。这些材料和信息将张贴于受影 响人员原住地的显眼场所。 除该正式的申述补救程序外,通过公开会议、听证会以及受影响村庄的现场访问,可时常与 项目、移民办公室、承包商代表以及监测机构的人员交流《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将定期告 ,确保补偿协议的实施令人满意。若顾问已制定计划, 知村干部《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移民 安置行动计划》将探讨包括补偿协议实施方面的问题。即使《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不同申 诉渠道不是正式的申述补救程序的一部分,由于通过上述渠道在练习下列补救机构前可解决 诸多问题,这些渠道就构成实施移民安置计划和补偿协议的一个重要部分。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2 哈佳铁路线路示意图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3 哈佳铁路项目永久性征地分村统计表 附表 1 哈佳铁路项目永久性征地分村统计表 单位:亩 耕地面积 牧草 路内用 建设用 未利用 市 县区 乡镇 村 合计 园地 林地 水塘 小计 水田 旱地 菜地 地 地 地 地 三棵树大 256.40 0 0 0 0 0 0 0 0 209.9 46.5 0 街街道办 35.70 0 0 0 0 0 0 0 0 0 35.70 0 小计 292.10 0 0 0 0 0 0 0 0 209.90 82.20 0 北岗村 44.98 44.98 0 44.98 0 0 0 0 0 0 0 0 前五棵树 80.55 80.55 0 80.55 0 0 0 0 0 0 0 0 团结镇 佟家店 80.55 80.55 0 80.55 0 0 0 0 0 0 0 0 高玉环屯 100.01 17.96 0 17.96 0 0 1.19 0 52.98 0 27.87 0 小计 306.10 224.05 0 224.05 0 0 1.19 0 52.98 0 27.87 0 新立屯 75.92 36.36 36.36 0.00 0 3.24 9.86 0 16.94 0 9.53 0 民主乡 道外区 烟窝铺 153.32 153.32 0 153.32 0 0 0 0 0 0 0.00 0 哈 小计 229.24 189.68 36.36 153.32 0 3.24 9.86 0 16.94 0 9.53 0 尔 赵安屯 229.32 229.32 0 229.32 0 0 0 0 0 0 0 0 滨 向阳乡 关家 246.98 237.83 0 237.83 0 0 5.07 0 0 0 4.08 0 小计 476.30 467.16 0 467.16 0 0 5.07 0 0 0 4.08 0 计家沟 107.39 90.78 0 90.78 0 0 16.61 0 0 0 0 0 福兴屯 141.81 125.68 0 125.68 0 0 16.13 0 0 0 0 0 永源镇 仲家屯 76.54 76.54 0 76.54 0 0 0 0 0 0 0 0 王焕屯 130.73 130.73 0 130.73 0 0 0 0 0 0 0 0 小计 456.46 423.72 0 423.72 0 0 32.74 0 0 0 0 0 合计 1760.19 1304.61 36.36 1268.25 0 3.24 48.85 0 69.92 209.90 123.68 0 张坊屯 151.97 137.25 0 137.25 0 0 14.72 0 0 0 0 0 阿城区 菲克图镇 董长林 177.38 163.76 0 163.76 0 0 13.62 0 0 0 0 0 李马架 103.11 103.11 0 103.11 0 0 0 0 0 0 0 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后沟屯 141.10 64.60 0 64.60 0 0 0 0 0 76.5 0.00 0 菲克图村 132.40 0 0 0 0 0 0 0 0 41.3 91.10 0 许家屯 109.90 90.30 0 90.30 0 0 12.10 0 0 0 7.50 0 郝家屯 106.80 89.60 0 89.60 0 0 12.90 0 0 0 4.30 0 新福屯 103.10 91.70 0 91.70 0 0 11.40 0 0 0 0 0 小计 1025.77 740.33 0 740.33 0 0 64.75 0 0 117.80 102.90 0 成高子 94.62 22.32 5.25 17.07 0 0 0 0 0 71.1 1.20 0 成高子镇 香坊区 前霍家屯 196.24 137.20 7.00 130.20 0 0 0.45 0 2.09 54.5 2.00 0 小计 290.86 159.52 12.25 147.27 0 0 0.45 0 2.09 125.60 3.20 0 周家屯 276.07 52.57 0 52.57 0 190.00 16.09 0 0 0 0 17.40 宾西镇 张景春 188.69 188.69 0 188.69 0 0 0 0 0 0 0 0 花阳 120.14 120.14 0 120.14 0 0 0 0 0 0 0 0 小计 584.90 361.41 0 361.41 0 190.00 16.09 0 0 0 0 17.40 南家岗 659.35 576.61 0 576.61 0 0 82.74 0 0 0 0 0 东徐家屯 209.45 197.97 0 197.97 0 0 0 0 11.48 0 0 0 三截地 124.72 103.85 0 103.85 0 0 7.95 0 5.72 0 0 7.20 居仁镇 王朝珠屯 125.46 125.46 2.61 122.85 0 0 0 0 0 0 0 0 后高丽屯 110.31 110.31 3.13 107.18 0 0 0 0 0 0 0 0 宾县 新立屯 123.47 123.47 10.13 113.35 0 0 0 0 0 0 0 0 李大骡子 164.47 142.89 0 142.89 0 0 21.58 0 0 0 0 0 小计 1517.23 1380.57 15.86 1364.70 0 0 112.27 0 17.19 0 0 7.20 兴龙大队 424.92 424.92 3.11 421.81 0 0 0 0 0 0 0 0 黄家屯 152.89 136.74 0 136.74 0 0 0 0 6.75 0 9.40 0 宾州镇 郭宝屯 90.28 90.28 0 90.28 0 0 0 0 0 0 0 0 大桥屯 147.16 147.16 0 147.16 0 0 0 0 0 0 0 0 小计 815.26 799.11 3.11 796.00 0 0 0 0 6.75 0 9.40 0 王占山屯 64.67 64.67 0 64.67 0 0 0 0 0 0 0 0 经建乡 蒋家屯 167.11 167.11 0 167.11 0 0 0 0 0 0 0 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小贺家屯 84.42 84.42 0 84.42 0 0 0 0 0 0 0 0 王墙贴屯 270.08 264.86 0 264.86 0 0 0 0 5.22 0 0 0 小计 586.28 581.06 0 581.06 0 0 0 0 5.22 0 0 0 三宝乡 永久屯 205.16 205.16 0 205.16 0 0 0 0 0 0 0 0 驼腰屯 77.76 77.76 0 77.76 0 0 0 0 0 0 0 0 刘粉坊屯 230.74 228.13 0 228.13 0 0 0 0 2.61 0 0 0 于家屯 61.60 61.60 0 61.60 0 0 0 0 0 0 0 0 宾安镇 张家屯 156.86 156.86 0 156.86 0 0 0 0 0 0 0 0 金家屯 35.12 35.12 0 35.12 0 0 0 0 0 0 0 0 长富屯 153.64 149.73 0 149.73 0 0 0 0 3.92 0 0 0 长胜屯 46.30 46.30 0 46.30 0 0 0 0 0 0 0 0 小计 762.02 755.50 0 755.50 0 0 0 0 6.53 0 0 0 霍家屯 239.89 239.89 0 239.89 0 0 0.00 0 0 0 0 0 高文屯 75.48 66.29 0 66.29 0 0 9.19 0 0 0 0 0 宁远镇 郑福祥屯 74.23 8.63 8.63 0 0 0 65.59 0 0 0 0 0 孟家沟 473.00 236.00 0 236.00 0 0 237.00 0 0 0 0 0 小计 862.60 550.81 8.63 542.18 0 0 311.78 0 0 0 0 0 小城子 107.88 107.88 0 107.88 0 0 0 0 0 0 0 0 胜利镇 高丽帽 102.02 67.37 0 67.37 0 0 34.66 0 0 0 0 0 孔九经屯 129.72 129.72 0 129.72 0 0 0 0 0 0 0 0 小计 339.63 304.97 0 304.97 0 0 34.66 0 0 0 0 0 合计 5088.18 4577.18 27.60 4549.58 0 0 458.71 0 35.69 0 9.40 7.20 有利屯 218.70 44.44 0 44.44 0 0 174.26 0 0 0 0 0 会发镇 宏飞 240.60 28.62 0 28.62 0 0 201.54 0 0 0 10.44 0 日兴屯 287.46 6.43 0 6.43 0 0 281.03 0 0 0 0 0 方正县 小计 746.76 79.49 0 79.49 0 0 656.83 0 0 0 10.44 0 方正林业 新宾屯 252.86 0 0 0 0 0 252.86 0 0 0 0 0 局 五部落 346.89 10.35 0 10.35 0 0 336.54 0 0 0 0 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林家屯 503.51 76.35 0 76.35 0 0 427.16 0 0 0 0 0 矫家屯 173.30 85.70 0 85.70 0 0 87.59 0 0 0 0 0 高丽沟 176.83 29.70 0 29.70 0 0 147.13 0 0 0 0 0 小计 1453.38 202.10 0 202.10 0 0 1251.28 0 0 0 0 0 曹家屯 195.57 0 0 0 0 0 195.57 0 0 0 0 0 尚志 128.80 23.93 0 23.93 0 0 7.94 0 0 0 0 96.94 天门乡 毕家屯 261.44 182.78 132.13 50.65 0 0 78.66 0 0 0 0 0 赵家屯 58.41 58.41 58.41 0 0 0 0 0 0 0 0 0 小计 644.23 265.12 190.54 74.58 0 0 282.17 0 0 0 0 96.94 王家屯 78.30 78.30 78.30 0 0 0 0 0 0 0 0 0 松南乡 向阳村 126.20 87.88 76.83 11.05 0 0 11.88 0 26.44 0 0 0 小计 204.50 166.18 155.13 11.05 0 0 11.88 0 26.44 0 0 0 建国村 585.92 585.92 585.92 0 0 0 0 0 0 0 0 0 方正镇 八名村 55.40 55.40 55.40 0 0 0 0 0 0 0 0 0 小计 641.32 641.32 641.32 0 0 0 0 0 0 0 0 0 兴隆屯 26.10 26.10 26.10 0 0 0 0 0 0 0 0 0 伊汉通 65.25 65.25 65.25 0 0 0 0 0 0 0 0 0 伊汉通乡 河南屯 65.25 65.25 65.25 0 0 0 0 0 0 0 0 0 尖山子 89.95 89.95 71.21 18.75 0 0 0 0 0 0 0 0 南门外 649.01 110.78 0 110.78 0 0 517.87 0 1.31 0 13.69 5.36 小计 895.56 357.34 227.81 129.53 0 0 517.87 0 1.31 0 13.69 5.36 草坡沟 347.05 0 0 0 0 0 347.05 0 0 0 0 0 大罗密镇 东北村 312.31 74.53 25.01 49.52 0 0 230.22 0 2.43 0 5.13 0 小计 659.36 74.53 25.01 49.52 0 0 577.26 0 2.43 0 5.13 0 高楞村 405.87 44.09 0 44.09 0 0 345.86 0 6.09 0 9.83 0 方正林业 局 高楞林场 784.43 2.41 0 2.41 0 0 778.29 0 3.73 0 0 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方正县东 194.39 0 0 0 0 0 194.39 0 0 0 0 0 方红林场 方正县大 罗密镇沙 99.06 0 0 0 0 0 93.06 0 6.00 0 0 0 岭子林场 小计 1483.75 46.50 0 46.50 0 0 1411.59 0 15.82 0 9.83 0 合计 6728.85 1832.57 1239.80 592.77 0 0 4708.88 0 46.00 0 39.10 102.30 依兰县达 连河镇二 373.73 7.83 5.22 2.61 0 0 365.90 0 0 0 0 0 道河林场 达连河镇 向前村 542.67 238.73 0 238.73 0 0 217.10 0 2.17 0 0 84.67 红星村 150.00 150.00 0 150.00 0 0 0 0 0 0 0 0 对青山林 463.55 166.59 0 166.59 0 0 263.14 0 2.30 0 0 31.51 场 小计 1529.95 563.15 5.22 557.93 0 0 846.15 0 4.46 0.00 0 116.18 晨光村 65.25 65.25 0 65.25 0 0 0 0 0 0 0 0 镇江屯 204.30 204.30 0 204.30 0 0 0 0 0 0 0 0 团山子乡 黎明村 437.90 417.58 0 417.58 0 0 0 0 14.33 0 0 5.99 依兰县 幸福村 57.49 42.96 0 42.96 0 0 4.25 0 9.00 0 0 1.27 小计 764.94 730.09 0 730.09 0 0 4.25 0 23.33 0 0 7.26 珠山林场 64.72 15.06 0 15.06 0 0 0 0 0 0 0 49.65 宏克力 马鞍山村 291.15 170.58 0 170.58 0 0 43.88 0 9.70 0 0 67.00 乡 羊角沟村 169.95 143.66 0 143.66 0 0 26.29 0 0 0 0 0 东跃村 281.62 122.32 0 122.32 0 0 81.79 0 0 0 0 77.51 小计 807.44 451.62 0 451.62 0 0 151.96 0 9.70 0 0 194.16 新宏村 286.87 281.65 0 281.65 0 0 5.22 0 0 0 0 0 愚公乡 四新村 127.48 127.48 0 127.48 0 0 0 0 0 0 0 0 小计 414.35 409.13 0 409.13 0 0 5.22 0 0 0 0 0 宏克力乡 宏伟村 296.93 282.44 0 282.44 0 0 14.25 0 0.23 0 0 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杨家店村 501.69 487.71 0 487.71 0 0 10.62 0 3.36 0 0 0 祥顺村 466.44 381.60 0 381.60 0 0 84.84 0 0 0 0 0 小计 1265.06 1151.75 0 1151.75 0 0 109.71 0 3.60 0 0 0 合计 4781.74 3305.75 5.22 3300.53 0 0 1117.29 0 41.10 0 0 317.60 哈尔滨市合计 20257.30 12278.16 1318.03 10960.14 0 193.24 6415.03 0 194.80 453.30 278.28 444.50 中大村 447.88 361.52 0 361.52 0 0 86.36 0 0 0 0 0 大来镇 兴华村 377.28 351.08 0 351.08 0 0 26.21 0 0 0 0 0 双裕村 359.50 321.42 8.50 312.92 0 0 28.24 0 9.84 0 0 0 小计 1184.66 1034.02 8.50 1025.52 0 0 140.80 0 9.84 0 0 0 丰胜村 175.43 42.58 0 42.58 0 0 132.85 0 0 0 0 0 郊区 靠山屯村 876.45 824.60 0 824.60 0 0 51.85 0 0 0 0 0 西格木乡 佳 西格木村 61.34 0 0 0.00 0 0 0 0 12.20 0 49.14 0 木 东格木村 24.34 0 0 0.00 0 0 0 0 0 0 24.34 0 斯 小计 1137.55 867.18 0 867.18 0 0 184.70 0 12.20 0 73.48 0 长青乡 光明村 33.48 0 0 0.00 0 0 0 0 0 0 33.48 0 四丰乡 新显村 26.95 0 0 0.00 0 0 0 0 0 0 26.95 0 合计 2382.64 1901.20 8.50 1892.70 0 0 325.50 0 22.04 0 133.90 0 向阳区 长安街道办 116.78 0 0 0.00 0 0 0 0 0 33 83.78 0 前进区 站前街道办 612.93 55.60 0 55.60 0 0 0 0 0 520.8 36.53 0 东风区 佳东街道办 24.00 0 0 0 0 0 0 0 0 24 0 0 佳木斯市合计 3136.34 1956.80 8.50 1948.30 0 0 325.50 0 22.04 577.80 254.20 0 全线合计 23393.6 14238.2 1329.7 12908.4 0 193.2 6740.5 0 216.8 1031.1 532.5 444.5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4 受影响村征用耕地面积占全村耕地面积比例统计表 附表 2 哈佳铁路项目永久性征地分村统计表 受影响 征地前人 征地后人均 征地后人 全村耕地总面 征用耕地面 征地比例 受影响 市 县区 乡镇 村 均占有耕 占有耕地 均耕地减 积(亩) 积(亩) (%) 人数 户数 地(亩) (亩) 少率(%) 北岗村 8800 7.61 44.98 0.51 7.57 0.04 10 3 前五棵树 10500 8.22 80.55 0.77 8.16 0.06 19 5 团结镇 佟家店 11558 8.11 80.55 0.7 8.05 0.06 18 4 高玉环屯 12104 6.54 17.96 0.15 6.53 0.01 5 2 新立屯 9875 8.52 36.36 0.37 8.49 0.03 9 2 民主乡 烟窝铺 8250 8.60 153.32 1.86 8.44 0.16 38 9 道外区 赵安屯 9420 9.03 229.32 2.43 8.81 0.22 55 13 向阳乡 关家 12375 9.30 237.83 1.92 9.12 0.18 58 14 计家沟 16242 7.61 90.78 0.56 7.57 0.04 21 5 福兴屯 17340 7.97 125.68 0.72 7.91 0.06 30 7 永源镇 仲家屯 8896 6.92 76.54 0.86 6.86 0.06 20 5 王焕屯 19469 9.30 130.73 0.67 9.24 0.06 31 7 哈尔滨 张坊屯 17178 10.45 137.25 0.8 10.37 0.08 33 8 董长林 9624 11.01 163.76 1.7 10.82 0.19 43 10 李马架 10500 8.86 103.11 0.98 8.77 0.09 24 6 后沟屯 13705 8.91 64.6 0.47 8.87 0.04 16 4 阿城区 菲克图镇 菲克图村 22305 7.31 0 0 7.31 0.00 0 0 许家屯 21620 8.70 90.3 0.42 8.66 0.04 21 5 郝家屯 19545 9.10 89.6 0.46 9.06 0.04 20 5 新福屯 21066 7.11 91.7 0.44 7.08 0.03 22 5 成高子 22750 6.75 22.32 0.1 6.74 0.01 6 2 香坊区 成高子镇 前霍家屯 34500 9.21 137.2 0.4 9.17 0.04 33 8 周家屯 26460 10.06 52.57 0.2 10.04 0.02 12 3 宾县 宾西镇 张景春 23486 8.03 188.69 0.8 7.97 0.06 45 11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2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花阳 13140 7.84 120.14 0.91 7.77 0.07 29 7 南家岗 15822 9.41 576.61 3.64 9.07 0.34 142 34 东徐家屯 14672 9.52 197.97 1.35 9.39 0.13 48 11 三截地 17119 9.02 103.85 0.61 8.97 0.05 25 6 居仁镇 王朝珠屯 18028 9.20 125.46 0.7 9.14 0.06 31 7 后高丽屯 13952 9.11 110.31 0.79 9.04 0.07 26 6 新立屯 16702 9.10 123.47 0.74 9.03 0.07 30 7 李大骡子 17838 10.20 142.89 0.8 10.12 0.08 36 9 兴龙大队 11044 8.42 424.92 3.85 8.10 0.32 104 25 黄家屯 15120 8.22 136.74 0.9 8.15 0.07 33 8 宾州镇 郭宝屯 13642 10.01 90.28 0.66 9.94 0.07 22 6 大桥屯 11656 8.92 147.16 1.26 8.81 0.11 35 8 王占山屯 21069 11.02 64.67 0.31 10.99 0.03 16 4 蒋家屯 19817 9.80 167.11 0.84 9.72 0.08 40 11 经建乡 小贺家屯 18012 9.70 84.42 0.47 9.65 0.05 20 5 王墙贴屯 16700 9.03 264.86 1.59 8.89 0.14 65 16 三宝乡 永久屯 27850 9.10 205.16 0.74 9.03 0.07 50 12 驼腰屯 14516 9.32 77.76 0.54 9.27 0.05 18 4 刘粉坊屯 16045 9.50 228.13 1.42 9.36 0.14 56 14 于家屯 13130 9.00 61.6 0.47 8.96 0.04 15 4 宾安镇 张家屯 15608 7.40 156.86 1 7.33 0.07 39 10 金家屯 11444 7.90 35.12 0.31 7.88 0.02 8 2 长富屯 14598 7.90 149.73 1.03 7.82 0.08 37 8 长胜屯 15120 8.60 46.3 0.31 8.57 0.03 11 3 霍家屯 19160 8.60 239.89 1.25 8.49 0.11 58 14 高文屯 15730 9.00 66.29 0.42 8.96 0.04 16 4 宁远镇 郑福祥屯 9800 9.10 8.63 0.09 9.09 0.01 3 1 孟家沟 21764 9.30 236 1.08 9.20 0.10 58 14 小城子 21737 7.90 107.88 0.5 7.86 0.04 26 6 胜利镇 高丽帽 19343 8.20 67.37 0.35 8.17 0.03 16 4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2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孔九经屯 12955 7.40 129.72 1 7.33 0.07 31 7 有利屯 24824 8.50 44.44 0.18 8.48 0.02 12 3 会发镇 宏飞村 9450 8.50 28.62 0.3 8.47 0.03 7 2 日兴屯 25097 9.00 6.43 0.03 9.00 0.00 2 1 新宾屯 23000 9.11 0 0 9.11 0.00 0 0 五部落 10373 9.21 10.35 0.1 9.20 0.01 2 1 方正林业局 林家屯 11764 6.52 76.35 0.65 6.48 0.04 20 5 矫家屯 19685 7.14 85.7 0.44 7.11 0.03 21 4 高丽沟 9640 7.34 29.7 0.31 7.32 0.02 7 2 曹家屯 18450 8.79 0 0 8.79 0.00 0 0 尚志 20240 9.04 23.93 0.12 9.03 0.01 6 2 天门乡 毕家屯 23132 9.10 182.78 0.79 9.03 0.07 45 11 赵家屯 12328 9.41 58.41 0.47 9.37 0.04 14 3 方正县 王家屯 19040 9.21 78.3 0.41 9.17 0.04 18 4 松南乡 向阳村 18308 10.34 87.88 0.48 10.29 0.05 22 5 建国村 7980 9.30 585.92 7.34 8.59 0.71 146 35 方正镇 八名村 11206 7.45 52.2 0.47 7.42 0.03 12 3 兴隆屯 10645 9.50 26.1 0.25 9.48 0.02 6 2 伊汉通 14464 9.03 65.25 0.45 8.99 0.04 16 4 伊汉通乡 河南屯 18035 9.80 65.25 0.36 9.76 0.04 16 4 尖山子 15576 10.01 89.95 0.58 9.95 0.06 23 5 南门外 14395 8.92 110.78 0.77 8.85 0.07 27 7 草坡沟 13325 11.92 0 0 11.92 0.00 0 0 大罗密镇 东北村 10890 12.30 74.53 0.68 12.22 0.08 18 4 高楞村 10937 6.51 44.09 0.4 6.48 0.03 11 3 方正林业局 高楞林场 8500 6.72 2.41 0.03 6.72 0.00 1 1 二道河林场 8950 9.11 7.83 0.09 9.10 0.01 2 1 依兰县 达连河镇 向前村 24736 8.90 238.73 0.97 8.81 0.09 59 14 红星村 34500 9.20 150 0.43 9.16 0.04 36 8 对青山林场 15510 7.11 166.59 1.07 7.03 0.08 42 1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2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晨光村 9800 7.77 65.25 0.67 7.72 0.05 17 4 镇江屯 15200 8.14 204.3 1.34 8.03 0.11 50 12 团山子乡 黎明村 18500 10.50 417.58 2.26 10.26 0.24 104 25 幸福村 11280 9.81 42.96 0.38 9.77 0.04 10 2 珠山林场 9600 9.60 15.06 0.16 9.58 0.02 4 1 马鞍山村 20098 10.01 170.58 0.85 9.93 0.08 43 10 宏克力乡 羊角沟村 18462 8.39 143.66 0.78 8.32 0.07 36 9 东跃村 17830 9.30 122.32 0.69 9.24 0.06 31 7 新宏村 18088 10.30 281.65 1.56 10.14 0.16 70 17 愚公乡 四新村 3980 9.81 127.48 3.2 9.50 0.31 31 7 宏伟村 17403 10.70 282.44 1.62 10.53 0.17 70 17 宏克力乡 杨家店村 16147 9.44 487.71 3.02 9.16 0.29 120 29 祥顺村 22082 10.54 381.6 1.73 10.36 0.18 96 23 中大村 16850 12.51 361.52 2.15 12.24 0.27 89 21 大来镇 兴华村 18975 13.25 351.08 1.85 13.00 0.25 88 21 郊区 双裕村 20308 10.57 321.42 1.58 10.40 0.17 80 19 佳木斯 丰胜村 14320 11.19 42.58 0.3 11.16 0.03 11 3 西格木乡 靠山屯村 16147 12.01 824.6 5.11 11.40 0.61 206 49 前进区 站前街道办 8200 6.20 55.6 0.68 6.16 0.04 14 4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2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5 哈佳铁路项目临时用地分村统计表 附表 3 哈佳铁路项目临时用地分村统计表 单位:亩 耕地面积 牧草 建设用 未利用 市 县区 乡镇 村 合计 园地 林地 水塘 其它 小计 水田 旱地 菜地 地 地 地 北岗村 4.5 4.5 4.5 团结镇 高玉环屯 6 6 6 民主乡 新立屯 10.4 10.4 10.4 向阳乡 赵安屯 7.5 7.5 7.5 道外区 计家沟 9.1 9.1 9.1 福兴屯 8.2 8.2 8.2 永源镇 仲家屯 9 9 9 王焕屯 15.1 15.1 15.1 小计 69.8 69.8 69.8 菲克图 菲克图村 105.9 75.4 75.4 30.5 阿城区 镇 董长林 113.3 81.2 81.2 32.1 小计 219.2 156.6 156.6 62.6 周家屯 152.1 152.1 152.1 哈尔滨市 宾西镇 张景春 197.2 197.2 197.2 花阳 161.9 161.9 161.9 南家岗 211.5 211.5 211.5 东旭家屯 187.8 187.8 187.8 居仁镇 王朝珠屯 144.6 144.6 144.6 新立屯 192.1 192.1 192.1 宾县 兴龙大队 189.9 189.9 189.9 黄家屯 205.3 205.3 205.3 宾州镇 郭宝屯 149.8 149.8 149.8 大桥屯 172.5 172.5 172.5 王占山屯 184.8 184.8 184.8 经建乡 蒋家屯 162.4 162.4 162.4 三宝乡 永久屯 242.1 242.1 242.1 宾安镇 驼腰屯 179.1 179.1 179.1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2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于家屯 262.2 262.2 262.2 刘粉坊屯 155.8 155.8 155.8 张家屯 167.3 167.3 167.3 长富屯 188.5 188.5 188.5 霍家屯 202.3 202.3 202.3 高文屯 159.2 159.2 159.2 宁远镇 郑福祥屯 264.2 242.1 242.1 22.1 孟家沟 177.3 158.4 158.4 18.9 小城子 194.4 169.4 169.4 25 胜利镇 高丽帽 201.6 178.2 178.2 23.4 孔九经屯 247.6 222.4 222.4 25.2 小计 4953.5 4838.9 4838.9 114.6 有利屯 137.5 137.5 137.5 会发镇 宏飞 132.4 132.4 132.4 曹家屯 208.2 208.2 208.2 天门乡 赵家屯 254.1 254.1 254.1 松南乡 向阳村 188.5 188.5 188.5 建国村 258.5 242.7 242.7 15.8 方正镇 八名村 208.2 208.2 208.2 方正县 伊汉通村 175.2 175.2 175.2 伊汉通 尖山子 187.4 187.4 187.4 乡 南门外 178.3 178.3 178.3 大罗密村 201.2 183.8 183.8 17.4 大罗密 草坡沟 195.1 175.6 175.6 19.5 镇 东北村 189 168.9 168.9 20.1 小计 2513.6 2440.8 2440.8 57 15.8 二道河林 158 139.5 18.5 场 139.5 达连河 向前村 273.1 245.6 245.6 27.5 依兰县 镇 红星村 391.1 368.5 368.5 22.6 对青山林 224.6 201.2 23.4 场 201.2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2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团山子 晨光村 325.6 308 17.6 乡 308 愚公乡 四新村 323 302.3 302.3 20.7 马鞍山村 297.8 274.6 274.6 23.2 羊角沟村 391.4 365.8 365.8 25.6 宏克力 东跃村 283.9 262.4 262.4 21.5 乡 宏伟村 308.9 288.5 288.5 20.4 杨家店 270.1 238.9 238.9 22.6 8.6 祥顺村 209.2 179.1 179.1 30.1 小计 3456.7 3174.4 3174.4 256.1 26.2 哈尔滨市合计 11212.8 10680.5 10680.5 490.3 42 卧龙村 188.5 156.1 156.1 32.4 新村 177.1 149.5 149.5 27.6 大来镇 中大村 193.3 162 162 31.3 兴华村 168.2 137.5 137.5 30.7 双裕村 141.9 115.7 115.7 26.2 佳木斯市 郊区 敖其镇 永仁村 157.9 129.4 129.4 28.5 西格木 丰胜村 173.3 142.2 142.2 31.1 乡 靠山屯村 153.7 153.7 153.7 光明村 118.5 118.5 118.5 长青乡 万兴村 134.1 134.1 134.1 佳木斯市合计 1606.5 1398.7 1398.7 207.8 全线合计 12819.3 12079.2 12079.2 698.1 42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6 哈佳铁路项目拆迁分村(街道)统计表 表 4-1 哈佳铁路项目城市拆迁分街道统计表 城市拆迁 省 市 县、区 街道 拆迁面积(平方米) 拆迁户数(户) 拆迁人数(人) 合计 楼房 平房(砖混) 道外区 三棵树大街街道办 455 1831 47748 6160 41588 哈尔滨 合计 455 1831 47748 6160 41588 黑龙江 向阳区 长安街道办 256 1183 26836 20024 6812 佳木斯 前进区 站前街道办 499 2153 52320 12060 40260 合计 755 3336 79156 32084 47072 全线总计 1210 5167 126904 38244 88660 资料来源:基于可研和现场调查数据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4-2 哈佳铁路项目拆迁分村统计表 农村拆迁 市 县区 乡镇 村 拆迁户数 拆迁人数 农村普通房屋拆迁面积(平方米) (户) (人) 合计 砖混 砖木 土木 简易 前五棵树 62 309 13705 10652.4 461.3 239.1 2352.2 北岗村 52 255 10706 9790 26 40 850 团结镇 佟家店 47 234 9350 6545 1402.5 467.5 935 道外区 高玉环屯 1 4 46 46 0 0 0 新立屯 2 7 259 181.3 38.85 12.95 25.9 民主乡 烟窝铺 1 4 152 106.4 22.8 7.6 15.2 向阳乡 赵安屯 1 2 28 28 0 0 0 许家屯 5 20 736 720 16 0 0 阿城区 菲克图镇 后沟屯 1 5 170 170 0 0 0 香坊区 成高子镇 成高子 5 21 2290 1603 343.5 114.5 229 宾西镇 周家屯 12 59 2373 1661.1 355.95 118.65 237.3 黄家屯 20 102 3926 2748.2 588.9 196.3 392.6 哈尔滨 宾县 宾州镇 郭宝屯 4 21 3013 2761 79 53 120 宾安镇 金家屯 1 3 8 8 0 0 0 会发镇 宏飞 10 47 1851 1295.7 277.65 92.55 185.1 天门乡 毕家屯 5 24 934 653.8 140.1 46.7 93.4 方正镇 建国村 4 22 777 543.9 116.55 38.85 77.7 河南屯 2 7 480 480 0 0 0 方正县 伊汉通乡 南门外 8 39 1525 1067.5 228.75 76.25 152.5 大罗密镇 东北村 2 9 371 259.7 55.65 18.55 37.1 高楞村 5 21 951 665.7 142.65 47.55 95.1 方正林业局 方正林业局高楞林场 2 7 263 184.1 39.45 13.15 26.3 达连河镇 向前村 1 1 28 28 0 0 0 依兰县 团山子乡 幸福村 3 10 425 297.5 63.75 21.25 42.5 小计 256 1233 54367 42496.3 4399.35 1604.45 5866.9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中大村 1 4 60 60 0 0 0 大来镇 兴华村 10 46 2732 1912.4 409.8 136.6 273.2 双裕村 2 13 278 194.6 41.7 13.9 27.8 佳木斯 郊区 丰胜村 1 3 98 98 0 0 0 西格木乡 靠山屯村 4 16 848 593.6 127.2 42.4 84.8 西格木村 1 3 85 85 0 0 0 小计 19 85 4101 2943.6 578.7 192.9 385.8 全线合计 275 1318 58468 45439.9 4978.05 1797.35 6252.7 资料来源:基于可研和现场调查数据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7 哈佳铁路社会经济调查表 填表时间:2009 年 10 月 日 编号: 表 5-1 哈佳铁路工程项目(农村家庭)被拆迁住户自然情况表 地 区: 省 哈尔滨 市_宾 县__南家岗__村 户主姓名:__蒋永林__电话: 13329309733 脆弱群体状况: a.是否? 否 ;b.类型:1 五保户、2 残疾、3 妇女当家、4 少数民族、5 失业、6 重大疾病、7 其他 姓名 与户主关系 年龄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说明(是否在外经商、打工、有严重残疾、疾病等) 陈秀文 夫妻 50 女 汉 小学 务农 蒋殿亮 父子 29 男 汉 初中 务农 家庭耕地及利用情况 数量 家庭经济收入 数量 家庭经济支出 数量 总面积(亩) 32 年度农业总收入(元) 120000 全年生产总支出(元) 30000 农业生产 人均耕地(亩) 其中:农业(元) 收入 10.7 10000 其中:水田(亩) 其中:粮食收入(元) 1000 生产支出 林业(元) 耕地 0 0 旱地(亩) 22 经济作物(元) 0 牧业(元) 10000 旱地中:水浇地(亩) 0 林果收入(元) 1000 其他(元) 10000 坡耕地(亩) 0 养殖业收入(元) 100000 全年生活总支出(元) 20000 粮食作物(亩) 32 年度农业外总收入(元) 0 其中:食品(元) 5000 耕地利用 经济作物(亩) 0 其中:经商收入(元) 0 衣着(元) 5000 农业外 收入 经济林地(亩) 10 打工收入(元) 0 水电燃料(元) 5000 生活支出 园地(亩) 0 办企业收入(元) 0 医疗保健(元) 2000 其他 0 其他收入(元) 0 教育(元) 2000 红白事(元) 500 种植作物种类 苞米 人均纯收入(元) 17110 其它支出(元) 500 住房及拆迁情况 原住房面积 被拆迁房面积 安置房面积 征地及安置情况 永久性征用数量 监时性占用数量 家电种类和数量 住房面积(M2) 200 征地总面积(亩) 彩电(台) 1 面积 宅基地面积(M2) 3000 其中:耕地面积(亩) 黑白(台) 0 修建时间(年) 7 耕面中:水田(亩) 冰箱(台) 1 0 旱地(亩) 洗衣机(台) 1 砖木结构(M2) 坡耕地(亩) 手机(部) 1 200 其他(亩) 摩托车(辆) 1 住房结 砖混结构(M2) 林地(亩) 拖拉机(台) 1 构 0 园地(亩) 自行车(辆) 1 土木结构(M2) 水塘(亩) 计算机(台) 1 其他结构(M2) 0 其他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编号: 表 5-2 哈佳铁路工程项目(城镇)被拆迁住户自然情况表 填表时间:2009 年 10 月 日 地 区: 省 哈尔滨 市_方正 县___高楞林业局__中兴 村 户主姓名:_井庆海_电话: 57197236 脆弱群体状况: a.是否? 否 ; b.类型:1 五保户、2 残疾、3 妇女当家、4 少数民族、5 失业、6 重大疾病、7 其他 户主 年 常住 辈 文化程 上班距离 第二职业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地址 职务 年收入 技能 上班时间 就业目标 姓名 龄 人口 数 度 km 及年收入 井庆海 男 60 是 父 高中 汉 工商银行退休 与户主 年 文化程 上班 第二职业 失去劳动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地址 职务/职业 年收入 上班时间 就业目标 就业技能 关系 龄 度 距离 及年收入 能力类型 家 庭 情 况 父子 井旭春 男 23 高中 汉 务农 父子 井旭冬 男 17 初中 汉 学校 房屋 面 积 违章建筑 产权人 使用人 层次 间数 朝向 是否租用 月租金 利用住房经营情况 结构 (M2) 间数 面积 住 建 使用 居住 面积 经营类型 年营业额 年纯收入 房 井庆海 井庆海 砖混 1 筑 4 南北 否 270 180 90 居 住 房屋设施及供应情况 装饰情况 备注: 厨房 厕所 阳台 水 电 气热 电话 有线电视 冲水厕所 好 中 差 完全配套 情 不完全 1 1 0 1 1 0 1 1 0 √ 配套差 况 没配套 是否有本市(镇)户口 是 非本市(镇)户口开始居住时 非本市(镇)户口居住期 间 限 年收入(元) 年支出(元) 彩电/台 1 计算机/台 0 男性工资收入: 50000 做生意支出: 0 教育文化支出: 4000 黑白电视/台 0 其他由价值物品 0 女性工资收入: 10000 家庭经营支出: 10000 红白事支出: 1000 冰箱/台 1 家庭生意收入: 0 税 收: 0 送礼支出: 500 洗衣机/台 1 男性外地汇款: 0 服装支出: 5000 其他支出: 500 电话手机/部 1 女性外地汇款: 0 水电燃料支出: 3000 摩托车/辆 1 合计:60000 交通通讯支出: 2000 自行车/辆 1 看病支出: 4000 汽车/辆 0 本街道生活水平比其他街道 低( )中等(√)高( ) 您家在本街道比其他家 低( )中等(√)高( ) 在家里以谁的意见为主? 户主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填表人:_________ 编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 5-3 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拆迁企事业单位情况表 地 区: 黑龙江 省 哈尔滨 地区(市) 道外区 县(市/区) 北树六道 乡(镇)/街道 村 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地类): 单位 单位 详细 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北树 负责 隶属局 中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私营 王经理 电话 81099470 名称 性质 地址 六道街 人 (公司) 月人均工资 有(产权及营业房)证房屋建筑面积 有产权证、无营业房证房屋建筑面积 临时房屋面积 违建房屋面积 拆迁区内职工人数(人) (元) (M2) (M2) (M2) (M2) 合计 在职 离退休 临时工 小计 框架 砖混 砖木 简易 小计 框架 砖混 砖木 简易 1500 40 40 721 0 721 0 0 厂区占 需拆迁大型设备情况 安置意愿 物资是否需要 需拆迁房屋状况 地面积 (室内设施) 临时存放 2 (M ) 货币 重建 有无证 自用 建筑 拆迁程度 装饰 所需费用(万 栋号 面积 结构 产权 用途 名称 数量 明 租用 年代 情况 元) 全部 部分 3000 货币 是 721 砖混 自用 2001 全部 中 铅床 2 10 拆迁对生产的影响 停产时间 停产损失(元) 通讯 电力 供水 排水 煤气 人防 树木绿化 公路 铁路 桥梁 其它公共设施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拆迁基础设施所需费用(万元) 单位投资经营情况 固定资产原 单位拆迁程度 房屋出租情况 年产值 年销售收入 年利润 年税金 年工资总额 主营业务 值 全部 部分 出租面积 租金 1000 100 720000 机械制造 安置区 安置 安置 安置费用 全部 占地面 方案 地点 (万元) 积 M2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编号: 填表人:_________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 5-4 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拆迁企事业单位情况表 地 区: 黑龙江 省 哈尔滨 地区(市) 方正 县(市/区)大罗密乡(镇)/街道 兴隆 村 : 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地类) 单位 单位 详细 黑龙江哈尔滨市方正县大罗 负责 隶属局 黑龙江方正县盛中新型碳业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 孙伟 电话 13030084187 名称 性质 地址 密镇兴隆村 人 (公司) 月人均工资 有(产权及营业房)证房屋建筑面积 有产权证、无营业房证房屋建筑面积 临时房屋面积 违建房屋面积 拆迁区内职工人数(人) (元) (M2) (M2) (M2) (M2) 合计 在职 离退休 临时工 小计 框架 砖混 砖木 简易 小计 框架 砖混 砖木 简易 1000 30 30 1365 150 1215 厂区占 需拆迁大型设备情况 安置意愿 物资是否需要 需拆迁房屋状况 地面积 (室内设施) 临时存放 2 (M ) 货币 重建 有无证 自用 建筑 拆迁程度 装饰 所需费用(万 栋号 面积 结构 产权 用途 名称 数量 明 租用 年代 情况 元) 全部 部分 2200 货币 是 1 1215 砖木 自用 2007 全部 差 生产线 1 50 2 拆迁对生产的影响 停产时间 停产损失(元) 通讯 电力 供水 排水 煤气 人防 树木绿化 公路 铁路 桥梁 其它公共设施 有 有 有 有 拆迁基础设施所需费用(万元) 单位投资经营情况 固定资产原 单位拆迁程度 房屋出租情况 年产值 年销售收入 年利润 年税金 年工资总额 主营业务 值 全部 部分 出租面积 租金 4500 4000 675 360000 加工机制碳 安置区 安置 安置 安置费用 全部 占地面 方案 地点 (万元) 积 M2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5-5 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影响附属物及基础设施调查表 地 区: 省 市 县 项 目 单位 数量 产权单位 改移道路 米 72443 电力线路迁改 公里 264.1 通信光缆迁移 公里 680 给水管改移 米 30440 排水渠改移 公里 0.65 灌溉渠 公里 0 注:表中未列项目请直接添加在空白处。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表 5-6 哈佳铁路工程项目公众意见和建议调查表 地 区:省 市 区/县 __________街/镇 __________居委会/村 被调查人姓名: 年龄:________性别:________职业:_______ 序 问 题 答 案 号 1 您是否清楚本项目将要建设? (1)清楚(2)不太清楚(3)不清楚 (1)上级下发的文件资料 (2)听别人说的 2 您从何处得知? (3)从电视广播上知道的 (4)影响本地投资环境 3 您赞成建设本项目吗? (1)赞成(2)不赞成(3)无所谓 您认为建设本项目对谁有利(可多 4 (1) 国家 (2)集体 (3)个人 项选择)? (1)方便出行 (2)方便货物运输 您认为哈佳铁路给您的最大好处 (3)带来就业致富信息 5 是什么? (4)影响本地投资环境 (5)发展乡镇企业提高家庭收入 (6) 没什么好处 (1)无不利影响 (2)工程施工影响交通条件 您认为哈佳铁路给您带来何种不 6 (3)房屋拆迁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利影响? (4)土地被征用可能减少经济收入 (5)其他不利影响 (1) 货币安置 (2)土地调整 7 您最希望的征地安置的方式? (3)社会保险安置(4)其他 (1)货币安置 (2)土地调整 8 您实际的征地安置方式 (3)社会保险安置 (4)其他 (1) 集中安置 (2)分散安置(3)货币安置 9 您最希望的拆迁安置的方式? (4)还房(4) 其他 (1) 集中安置 (2)分散安置(3)货币安置(4) 10 您实际的拆迁安置方式 还房(5) 其他 (1)及时支付 (2)足额支付 11 您对补偿费用有何意见和要求? (3)补偿标准要求 (1)了解 您了解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 12 (2)有些了解 策吗? (3)不了解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 (1)知道 13 益受到侵犯时您是否知道如何申 (2)不知道 诉? 如果拆迁中有意见,您如何反应给 14 上级?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3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编号: 填表时间:2009 年 10 月 日 表 5-7 哈佳铁路工程项目 征占用(永久、临时)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村经济情况表 地 区: 黑龙江 省 哈尔滨 市_方正县_伊汉通_乡(街道)_尖山子_村 村长姓名:刘库 总户数(户) 986 总人口(人) 3540 人 男性人口(人) 1223 农业人口(人) 其中 3623 口 非农业人口(人) 0 少数民族人口(人) 满族:30 五保户(人) 50 弱势群体 残疾人(人) 0 妇女当家(户) 23 贫困户(户) 30 总劳动力 970 劳动力 (人 ) 外出打工劳力 200 工业劳力 0 农业劳力 0 三产劳力 0 园地面积(亩) 0 林地面积(亩) 0 耕地面积(亩) 15576 土 4.4 4.4 4.4 4.4 其中 0 0 地 0 0 0 0 0 0 农民人均纯收入 5800 0-800 元(户) 92 农民纯收入 800-1500 元(户) 79 1500-3000 元(户) 62 3000-5000 元(户) 121 5000-10000 元(户) 604 10000 元以上(户) 28 粮食(%) 65 商业(%) 0 全村各项收入比例 林业(%) 0 服务业(%) 4 养殖业(%) 24 劳务输出(%) 10 渔业(%) 0 其他(%) 6 村办企业(%) 0 建筑业(%) 1 运输业(%) 0 注:如有少数民族人口,请注明每个民族及人口数。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8 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编制单位现场调查所搜集资料清单 附表 6 哈佳铁路项目资料清单 序号 市 县 (区 ) 乡 (镇 ) 资料名称 文件格式 1 哈尔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电子文档 2 哈尔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文本文档 3 哈尔滨 《关于哈尔滨市 2007 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本文档 4 哈尔滨 《哈大铁路建设哈尔滨段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文本文档 5 哈尔滨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文本文档 《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管理局、哈尔滨阿城区房地产事业管理局、哈尔滨市阿城区物价局关于公布阿城区城区拆迁 6 哈尔滨 阿城区 文本文档 安置房屋(住宅)建安成本和综合建设成本参考价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 7 哈尔滨 阿城区 文本文档 标准》、《阿城区被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8 哈尔滨 阿城区 《阿城区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 文本文档 9 哈尔滨 宾县 《关于规范调整占征用林地补偿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 电子文档 10 哈尔滨 宾县 县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联系电话 文本文档 11 哈尔滨 宾县 宾西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12 哈尔滨 宾县 宾安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13 哈尔滨 宾县 居仁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电子文档 14 哈尔滨 宾县 常安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15 哈尔滨 宾县 宾州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16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17 哈尔滨 宾县 摆渡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18 哈尔滨 宾县 县情简介 文本文档 19 哈尔滨 宾县 县主要经济指标 文本文档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6 哈佳铁路项目资料清单 序号 市 县 (区 ) 乡 (镇 ) 资料名称 文件格式 20 哈尔滨 宾县 县 2008 年民族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21 哈尔滨 宾县 扶贫办环评材料 文本文档 22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23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 2008 年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24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 2009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25 哈尔滨 宾县 宾州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26 哈尔滨 宾县 居仁镇 2009 年工作总结(电子) 文本文档 27 哈尔滨 宾县 居仁镇基本情况(电子) 文本文档 28 哈尔滨 宾县 宾州镇 2010 年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29 哈尔滨 宾县 常安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30 哈尔滨 宾县 常安镇经济、科教文卫情况 文本文档 31 哈尔滨 宾县 宾安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32 哈尔滨 宾县 宾安镇 2009 年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33 哈尔滨 宾县 宁远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34 哈尔滨 宾县 三宝乡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35 哈尔滨 宾县 经建乡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36 哈尔滨 宾县 宾西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37 哈尔滨 宾县 摆渡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38 哈尔滨 宾县 县政府关于妇女发展计划的通知 文本文档 39 哈尔滨 宾县 妇女权益保障法手册 文本文档 40 哈尔滨 宾县 县妇联关于发女发展状况的汇报 文本文档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6 哈佳铁路项目资料清单 序号 市 县 (区 ) 乡 (镇 ) 资料名称 文件格式 41 哈尔滨 宾县 县行政底图 文本文档 42 哈尔滨 方正县 县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联系电话 电子文档 43 哈尔滨 方正县 行政规划图 1 张 文本文档 44 哈尔滨 方正县 会发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45 哈尔滨 方正县 天门乡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46 哈尔滨 方正县 松南乡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47 哈尔滨 方正县 伊汉通乡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48 哈尔滨 方正县 大罗密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49 哈尔滨 方正县 方正县县情简介(经济指标) 文本文档 50 哈尔滨 方正县 方正县各乡镇低保五保情况统计表 文本文档 51 哈尔滨 方正县 伊汉通乡简介及经济指标 文本文档 52 哈尔滨 方正县 天门乡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53 哈尔滨 方正县 天门乡 2008 年党政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54 哈尔滨 方正县 方正镇简介 文本文档 55 哈尔滨 方正县 会发镇简介 文本文档 56 哈尔滨 方正县 大罗密镇 2008 年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57 哈尔滨 方正县 松南乡 2008 年工作总结及经济指标 文本文档 58 哈尔滨 方正县 方正县 2009 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文本文档 59 哈尔滨 方正县 扶贫办十一五成就及十二五思路 文本文档 60 哈尔滨 方正县 扶贫办 2008 年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61 哈尔滨 方正县 县老区贫困村调查报告 文本文档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6 哈佳铁路项目资料清单 序号 市 县 (区 ) 乡 (镇 ) 资料名称 文件格式 62 哈尔滨 方正县 县 2008 年民族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63 哈尔滨 方正县 县贫困村及贫困人口 文本文档 64 哈尔滨 方正县 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汇报 文本文档 65 哈尔滨 方正县 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本文档 66 哈尔滨 依兰县 县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联系电话 文本文档 67 哈尔滨 依兰县 行政规划图 1 张 文本文档 68 哈尔滨 依兰县 达连河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69 哈尔滨 依兰县 依兰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70 哈尔滨 依兰县 宏克力镇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71 哈尔滨 依兰县 愚公乡 全镇各村耕地情况 文本文档 72 哈尔滨 依兰县 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统计 文本文档 73 哈尔滨 依兰县 宏克力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74 哈尔滨 依兰县 依兰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75 哈尔滨 依兰县 达连河镇基本情况 文本文档 76 哈尔滨 依兰县 达连河镇 2008 年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77 哈尔滨 依兰县 愚公乡基本情况及 08 年总结 文本文档 78 哈尔滨 依兰县 县少数民族分布状况 文本文档 79 哈尔滨 依兰县 县少数民族工作情况汇报 文本文档 80 哈尔滨 依兰县 少数民族聚居去情况汇报 文本文档 81 哈尔滨 依兰县 民族局 2009 工作总结与 2010 年计划 文本文档 82 哈尔滨 依兰县 县妇女发展状况及规划 文本文档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6 哈佳铁路项目资料清单 序号 市 县 (区 ) 乡 (镇 ) 资料名称 文件格式 83 哈尔滨 依兰县 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文件 文本文档 84 哈尔滨 依兰县 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文本文档 85 哈尔滨 依兰县 扶贫开发 08 年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86 哈尔滨 依兰县 《依兰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 文本文档 依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兰县公益事业及棚 87 哈尔滨 依兰县 文本文档 户区改造强制拆迁规定的通知 依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兰县公益事业及棚户区改 88 哈尔滨 依兰县 文本文档 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 89 佳木斯 行政区划图 1 张 文本文档 90 佳木斯 郊区 行政区划图 1 张 电子文档 91 佳木斯市 市四区一县低保五保情况 文本文档 92 佳木斯市 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文本文档 93 佳木斯市 民政局工作总结(电子) 电子文档 94 佳木斯市 2008 年佳木斯区民政工作总结(电子) 文本文档 95 佳木斯市 市 08 年扶贫工作总结 文本文档 96 佳木斯市 少数民族工作情况汇报 文本文档 97 佳木斯市 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及食品条例 文本文档 98 佳木斯市 市少数民族概况及规定 文本文档 99 佳木斯市 前进区民族情况总结 文本文档 100 佳木斯市 郊区民族情况总结 文本文档 101 佳木斯市 东风区民族情况总结 文本文档 102 佳木斯市 向阳区民族情况总结 文本文档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6 哈佳铁路项目资料清单 序号 市 县 (区 ) 乡 (镇 ) 资料名称 文件格式 103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文本文档 104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征地林木补偿暂行办法 文本文档 105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关于征地中温室、大棚、看护房、菜窖及水井补偿的暂行规定 文本文档 106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 文本文档 107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文本文档 108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文本文档 109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文本文档 110 佳木斯市 关于进一步支持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文本文档 111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15) 电子文档 112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15) 电子文档 113 黑龙江省 黑龙江统计年鉴(2011 年) 文本文档 114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统计年鉴(2011) 文本文档 115 哈尔滨市 宾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文本文档 116 哈尔滨市 方正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文本文档 117 哈尔滨市 方正 方正县统计年鉴(2011) 文本文档 118 哈尔滨市 依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文本文档 119 哈尔滨市 依兰 依兰县统计年鉴(2011) 文本文档 120 佳木斯 佳木斯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09) 文本文档 121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2008) 文本文档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9 哈佳铁路项目相关人员联系名录 附表 7 哈佳铁路相关人员联系表 市 县(区) 乡镇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哈尔滨 道外区 东风镇 五星村 书记 0451-57660211 哈尔滨 道外区 东风镇 庆丰村 书记 0451-82033813/89833555 哈尔滨 道外区 东风镇 新立村 书记 0451-82033814/13351886126 哈尔滨 道外区 永源镇 镇政府 李向明 书记 13030091666 哈尔滨 道外区 永源镇 永源村 孟 书记 13796208697 哈尔滨 道外区 永源镇 永乐村 李波 书记 13634506707 哈尔滨 道外区 永源镇 双源村 刘 书记 13936618609 哈尔滨 道外区 永源镇 红军村 王 书记 13796170922 哈尔滨 道外区 永源镇 永和村 杨 书记 13091885169 哈尔滨 阿城区 菲克图镇 镇政府 刘玉民 副镇长 13845024398 哈尔滨 阿城区 菲克图镇 菲克图村 林 书记 15124630777 哈尔滨 阿城区 菲克图镇 新荣村 曹 书记 13796768190 哈尔滨 宾县 宾西镇 镇政府 秦万波 镇 长 13204657333 哈尔滨 宾县 宾西镇 朝阳村 王志金 书记 13351805162 哈尔滨 宾县 宾西镇 新富村 满万志 书记 15846110678 哈尔滨 宾县 宾西镇 裕民村 兰海 书记 15945972979 哈尔滨 宾县 居仁镇 福合村 付殿一 主任 13936111463 哈尔滨 宾县 居仁镇 东升村 崔彦臣 主任 15145158334 哈尔滨 宾县 居仁镇 东兴村 孙国良 主任 15546068886 哈尔滨 宾县 居仁镇 吉祥村 单宝东 主任 0451-57952285 哈尔滨 宾县 宾州镇 合兴村 周金山 书记 13684617609 哈尔滨 宾县 宾州镇 宣阳村 王洋海 书记 13796838855 哈尔滨 宾县 宾州镇 四季青村 王维泉 书记 13936224722 哈尔滨 宾县 宾州镇 新立村 程绍峰 书记 13836056603 哈尔滨 宾县 经建乡 永利村 张世和 书记 13936373357 哈尔滨 宾县 经建乡 棘树村 肖向龙 书记 13204659205 哈尔滨 宾县 三宝乡 民生村 韩志权 书记 13769143111 哈尔滨 宾县 宾安镇 民有村 陈景峰 书记 13796692611 哈尔滨 宾县 宾安镇 永久村 刘兆成 书记 13059013135 哈尔滨 宾县 宾安镇 永兴村 赵彦民 书记 15045280628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7 哈佳铁路相关人员联系表 市 县(区) 乡镇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哈尔滨 宾县 常安镇 镇政府 张曙光 镇 长 15304616777 哈尔滨 宾县 常安镇 营口村 姜富 书记 13654532788 哈尔滨 宾县 常安镇 长岭村 宋守华 书记 13654620866 哈尔滨 宾县 常安镇 大兴村 隋永昌 书记 13845034903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 镇政府 赵喜文 镇 长 13796700888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 先锋村 王光杰 书记 0451-57955024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 民安村 崔志彬 书记 0451-57933062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 红旗村 刘凤超 书记 0451-57933191 哈尔滨 宾县 胜利镇 万春村 朱玉珍 书记 0451-57935175 哈尔滨 宾县 摆渡镇 镇政府 孙洪利 镇 长 15326622000 哈尔滨 宾县 摆渡镇 梨树村 宿世国 书记 13836069998 哈尔滨 宾县 摆渡镇 宏飞村 董仁 书记 13100906803 哈尔滨 方正县 会发镇 镇政府 罗士军 副镇长 13136686800 哈尔滨 方正县 会发镇 刘店村 王 书记 13349302288 哈尔滨 方正县 会发镇 联滨村 钟 书记 13845177248 哈尔滨 方正县 天门乡 镇政府 关玉舟 副书记 13644642888 哈尔滨 方正县 天门乡 中心村 张军 书记 13674699376 哈尔滨 方正县 天门乡 四合村 孙景新 书记 13836041055 哈尔滨 方正县 松南乡 向阳村 任守为 书记 13936233519 哈尔滨 方正县 方正镇 建国村 崔庆彬 书记 13836058388 哈尔滨 方正县 方正镇 八名村 杨 书记 13936387503 哈尔滨 方正县 伊汉通乡 伊汉通村 刘库 书记 13234658892 哈尔滨 方正县 伊汉通乡 吉兴村 丁志国 村长 13845179133 哈尔滨 方正县 伊汉通乡 得莫利村 王兴波 书记 13654604200 哈尔滨 方正县 大罗密镇 镇政府 赵晓东 副镇长 13206521567 哈尔滨 方正县 大罗密镇 兴隆村 丁孝杰 主任 13936100893 哈尔滨 方正县 大罗密镇 中兴村 杨绍慧 支书 13100973177 哈尔滨 依兰县 达连河镇 镇政府 杨秀莲 副镇长 13796163606 哈尔滨 依兰县 依兰镇 镇政府 李金雾 副镇长 13104663666 哈尔滨 依兰县 愚公乡 镇政府 刘金成 副乡长 13634511555 佳木斯 郊区 大来镇 镇政府 赵义 镇长 13384546799 佳木斯 郊区 敖其镇 镇政府 董站财 镇长 13614692567 佳木斯 郊区 长青乡 镇政府 王进波 镇长 1394542303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7 哈佳铁路相关人员联系表 市 县(区) 乡镇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哈尔滨 宾县 宾西镇 镇政府 秦万波 镇长 13204657333 哈尔滨 宾县 宾西镇 朝阳村 李波 村支书 13796143600 哈尔滨 宾县 居仁镇 镇政府 李夫 镇长 13945162545 哈尔滨 宾县 经建乡 乡政府 李旭东 镇长 13836154006 哈尔滨 宾县 宁远镇 镇政府 张国梁 镇长 15304616777 哈尔滨 宾县 县妇联 张丽艳 副主席 13634515788 哈尔滨 宾县 民政局 佟守辉 主任 13613639259 哈尔滨 宾县 旅游局 李瑞 主任 13763448088 哈尔滨 宾县 统计局 孙伟东 副局长 13009100721 哈尔滨 宾县 环保局 张海龙 副局长 13703666586 哈尔滨 宾县 建设局 赵含东 主任 13704885668 哈尔滨 宾县 气象局 高艳芹 副局长 13796690669 哈尔滨 宾县 发改局 李延新 副主任 13945126644 哈尔滨 宾县 服务局 张润儒 主任 13703666318 哈尔滨 宾县 国土局 姚俊生 副局长 13394610888 哈尔滨 宾县 文体局 田青方 副局长 13504809851 哈尔滨 宾县 劳动局 马满洲 主任 13136692727 哈尔滨 方正县 伊汉通乡 乡镇府 魏雪松 副乡长 13936050403 哈尔滨 方正县 大罗密镇 镇政府 于景春 副书记 13101569926 哈尔滨 方正县 方正镇 镇政府 李桂清 助理 13199495678 哈尔滨 方正县 松南乡 镇政府 赵林 副乡长 13936047393 哈尔滨 方正县 天门乡 镇政府 关玉舟 副书记 13644642888 哈尔滨 方正县 会发镇 镇政府 罗士军 副镇长 13136686800 哈尔滨 方正县 国土局 张殿宇 副局长 13836058788 哈尔滨 方正县 社保局 曾凡兴 局长 13945195556 哈尔滨 方正县 民宗局 郎崇明 局长 13836070666 哈尔滨 方正县 水务局 孙延强 副书记 13895815818 哈尔滨 方正县 文体局 谷明峰 副局长 13351812444 哈尔滨 方正县 妇联 冷静 13936065933 哈尔滨 方正县 民政局 安君 15084638982 哈尔滨 方正县 交通局 刘文海 副局长 13845156255 哈尔滨 方正县 扶贫办 沙永海 主任 15845131038 哈尔滨 方正县 建设局 谢玉福 副局长 15046725588 哈尔滨 方正县 林业局 薛昌峰 副局长 13904665299 哈尔滨 方正县 环保局 张春秀 副局长 13206520131 哈尔滨 方正县 史志办 赵文海 主任 13634883366 哈尔滨 方正县 气象局 赵军翔 副局长 13234658855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7 哈佳铁路相关人员联系表 哈尔滨 方正县 统计局 薛耀兴 副局长 13101569821 哈尔滨 依兰县 依兰镇 镇政府 李金霁 副镇长 13104663666 哈尔滨 依兰县 达连河镇 镇政府 杨秀莲 副镇长 13796163606 哈尔滨 依兰县 宏克力镇 镇政府 侯和君 15845039996 哈尔滨 依兰县 愚公乡 乡政府 刘金城 副书记 13634511555 哈尔滨 依兰县 扶贫办 路永安 主任 13604814337 哈尔滨 依兰县 建设局 陈志军 副局长 13936115003 哈尔滨 依兰县 交通局 郭建立 局长 13904640969 哈尔滨 依兰县 民政局 张晓红 副局长 13019700285 哈尔滨 依兰县 民宗局 孙波 局长 13634804777 哈尔滨 依兰县 统计局 葛海 副局长 13251514350 哈尔滨 依兰县 妇联 邓梅韦 副主席 15946025081 哈尔滨 依兰县 党史办 曾鸣 副主任 13796787868 哈尔滨 依兰县 气象局 孙杰亮 13304613010 哈尔滨 依兰县 国土局 刘双喜 局长 13684666667 哈尔滨 依兰县 文物管理所 王建军 所长 13234978987 哈尔滨 市 民族经济处 赵处 处长 86776642 哈尔滨 市 计财处 沙处 处长 86776307 哈尔滨 市 妇联 84694842 佳木斯市 发改委交通科科长 张建 科长 13704864565 佳木斯市 民委民族科 李皖枫 副主任 13803658432 佳木斯市 扶贫办 张 主任 8223506 佳木斯市 扶贫办 满 科长 8511832 佳木斯市 妇联 蒋 主任 8225072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表 7 哈佳铁路相关人员联系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哈尔滨国土资源局耕保处 初闻 主任 0451-53642878 哈市统一征地站 李鹏飞 0451-84613328 刘广胜 刘广胜:13763412700/53729464 阿城区国土资源局统征办及耕保科 主任 王永新 王永新:13351705123 依兰县国土资源局 刘 副局长 13936231888 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 高嵩 站长 13945488992 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收购储备中心 李春风 15271677777 宾县林业局林政股 王连祥 股长 13030077573 哈尔滨市拆迁办公室 高七星 处长 0451-84678631 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王立雨 0451-87597133 阿城区房地局拆迁办 张国库 科长 0451-53722157 依兰县拆迁管理办公室 林冬利 主任 13936231884;0451-57222681 佳木斯市拆迁办公室 王成友 主任 13845416969 佳木斯国土资源局 魏博 总工 13836654547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10 哈佳铁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的法律文件 (2010 年 6 月 26 日) A.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B.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 通知》(黑政发[2011]51 号,2011 年 7 月 18 日起施行) C. 《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黑政发[2004]13 号) D. 《黑龙江 省人 民政 府 关于调整 征地区片 综 合地价的 批复》(黑政函 [2010]140 号,2010 年 12 月 31 日) E.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哈政发法字[2011]3 号,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佳政综[2011]2 F.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号,2011 年 3 月 23 日起施行) G. 《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008 年 1 月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 H. 《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暂行办法》 府令 179 号,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I. (佳政发〔2009〕16 号,2009 《佳木斯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年 9 月 10 日起施行) J. 《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009 年 9 月 10 日起 施行) (佳 K. 《关于进一步支持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木斯市人民政府佳发〔2011〕4 号,2011 年 2 月 14 日起施行)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A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 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 发明电〔2010〕15 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 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 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上建设 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 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 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 度等情况,每 2 至 3 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 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应按此要求尽快调整修订。未及时调整的,不予 通过用地审查。 (二)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 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 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 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征地 补偿款预存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用地审查报批时审核把关。 (三)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后,省级国 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征 地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 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 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二、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 (四)优先进行农业安置。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征地 安置方式。在一些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机动地较多的农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村地区,征地时应优先采取农业安置方式,将新增耕地或机动地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使 其拥有一定面积的耕作土地,维持基本的生产条件和收入来源。 (五)规范留地安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征地, 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留地安置方式,但要加强引导和管理。留用地应安排在城镇建设用 地范围内,并征为国有;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要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防止因留地安 置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留用地开发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要求。实行留用 地安置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留用地的安排规范有序,开发利 用科学合理。 (六)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是解决 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有效途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 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当前,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的 关键在于落实社保资金,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 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各地在用地审查报批中,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落实情况严格 把关,切实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 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新农保制度 的衔接工作。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 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三、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居住问题 (七)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征地中农民住房拆 迁工作,按照《紧急通知》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 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 风等社会问题,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部署下,配合相关部 门,建立协调机制,制订办法,共同做好拆迁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八)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 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 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 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 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 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 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九)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 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 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安置房建设要符合城市发 展规划,防止出现“重复拆迁”。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实行迁建安置应在村庄和集镇 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迁建用地,优先利用空闲地和闲置宅基地。纳入拆并范围的村庄, 迁建安置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应结合新农村或中心村建设,统筹安排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被拆迁农户的安置住房。 四、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 (十)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 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 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 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当地国土资 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 以解决。 (十一)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为缩短征地批后实施时间,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 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以及补偿 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公告和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公告中群众再次提出意见的,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 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征地管理 (十二)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市县政府是征地组织实 施的主体,对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组织被 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等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政府的统 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征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 (十三)落实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建设用地批准后(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 设用地,在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后)6 个月内,市县国土 资源部门应将征地批后实施完成情况,包括实施征地范围和规模、履行征地批后程序、 征地补偿费用到位、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落实等情况,通过在线报送系统及时报 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做好报送工作, 检查核实报送信息,及时纠正不报送、迟报送及报送错误等问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 充分运用报送信息,及时掌握、分析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加强用地批后监管,确保按批 准要求实施征地。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B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5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C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2004 年 5 月 13 日 国函[2004]36 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呈报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黑政发[2004]1 3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国务院原则同意《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在黑龙江进行扩大 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你省要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加强 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试点工作,为完善我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积累经验。要结 合你省实际并认真借鉴辽宁省试点经验,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工作与促进再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切实做好“三 条保障线”的衔接,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要积极探索建 立可持续发展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 服务水平;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 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试点工作中,确需调整政策要报经国务院批准, 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和《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 号)、《国务院关于 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 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函[2004]19 号)规定, 关于在吉林和黑龙江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 借鉴辽宁省试点经验,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特制定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 方案。 一、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 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 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省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着眼于进一步完 善制度,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转变观念,自力更生,发挥政府、企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借鉴辽宁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考虑在全国的可推广性,为全 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探索和积累经验。 (二)总体目标: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 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基本原则:坚持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由近及远,逐步完善;保持社会保障政策的连续性,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国家 统一决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人为本、就业优先,大力促进就业 再就业,控制失业率;社会保障标准要与省情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平与效率相结 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明确划分社会保障事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多层次社会保 障体系建设;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把握节奏,维护社会稳定。 (四)主要任务: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大力促进就 业和再就业,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制度 改革,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实现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尽快建立覆盖全省的 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二、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模式,着眼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调整个人账户规模,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费,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 20%左右,目前高于 20%的可暂维持不变。企业缴费 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 为本人缴费工资的 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 11%调整为 8%,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办法。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按 5%起步做实个人账户, 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 3.75 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 1.25 个百分点。个人账户储存额 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公布。个人账 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时,个人账户及 其储存额随同转移。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统筹基金与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做实的个人 账户基金。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 专户。省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对基金管理 和投资运营加强监督。中央财政补助部分由省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并承诺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一定的收益率。地方财政补助部分由省按国家规定投资运营,并负责保值增值。 (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 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 15 年的,基础养老金月 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 1 年发给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见附表)。计发月数 按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系数调整为 1.2%。 为使上述计发办法与原办法平稳过渡,设置 5 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新 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发的,其所形成的差额部分,2004 年退休的予以补 齐,2005 年以后退休的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减;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 发的,高出的部分予以封顶限制,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试点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 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由省政府按国务院规定组织实施。 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后,其遗属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社 会统筹基金支付。 (三)增强基金调剂,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试点 期间逐步取消市、县级统筹,实现省级统筹。 (四)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 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从 2004 年起,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 业人员缴费基数由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00%统一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 一为 20%,其中 8%记入个人账户。 (五)保障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当地 政府认定,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养 老保险统筹范围,其已退休人员本人由民政部门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 月发放生活费;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按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 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最迟从建立职工个人账户时补缴基 本养老保险费,原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六)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 运营和管理。建立企业年金应具备 3 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三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健全,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 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同 时,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三、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尚未参保的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 现行退休养老制度仍维持不变。 (二)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改制为企业的,从改制 之日起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制为企业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保持 不变。 (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和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职工调入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执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 其养老保险关系的衔接以及退休时待遇计发的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已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要继续完善和规范。 四、围绕促进就业再就业开展并轨工作 (一)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开展并轨工作要充分考虑政府、企业和职工等各方面的承受 能力,积极稳妥,有情操作,避免简单把职工推向社会。政府在并轨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不断加大促进再就业、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工作力度,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内,不超过国家和省下达的计划指标,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二)制定促进再就业的具体目标和措施。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 置,列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 促进就业”的方针,把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工作的重点,围绕实施振兴东北地 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切实落实 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努力扩大就业总量。对属于“4050” 范围且从事灵活就业的并轨人员,可按不超过其上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的 30% 给予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按 5:5 分担。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促进并轨人 员基本实现再就业。 (三)加强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实行就业登记制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 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和认定工作,对已经实 现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包括灵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要及时进行就业登记,准确反映其就业 和再就业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再就业联动机制, 通过大力促进再就业,切实解决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和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要 开展上门指导、贴近服务、接续保障,使下岗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与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继续缴纳社 会保险费。 (四)拓宽并轨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做好失业调控工作。实施政策性关 闭破产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做好人员安置工作,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 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当地政府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批准。凡职工安 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其他企业进行经济 性裁员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规范操作,人员裁减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国有大中型 企业应主要通过主辅分离、辅业转制等措施,妥善做好富余人员的安置工作。 (五)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将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强化基金 收支和基础管理工作,增强保障功能。 (六)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处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有关 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4 号)规定,区分不同企业情况,实行分类指导,用两年左右 时间即在 2005 年底前有步骤地完成并轨工作。 (七)对协议期未满且尚未实现再就业和协议期满暂时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要 继续运用现有各类渠道筹集的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出中心时劳动合同期未满的职工,应解 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在岗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出中心 时劳动合同期届满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由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在岗 工作年限支付生活补助费。 已出中心但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企业也应按上述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 系。 对其他各类离岗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劳动关系。对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其劳 动关系要予以解除,并由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在岗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或生活补助费。 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地)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 定。 (八)有困难的企业要本着劳动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分开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经济补 偿、拖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等债权债务问题。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依法由企业支付,对 已实现再就业的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中央和 地方政府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助。申请享受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政府补助的国有困难企 业拟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应提供再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困难企业所需经 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具体补助办法,由省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6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拖欠职工的各项债务由企业负责偿还。一次性偿还有困难的, 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具体偿还办法。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可 以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企业在试点期间不能落实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债 务所需资金的,原则上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九)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或工龄已满 30 年、且实现再就业有困难的大龄下岗职 工,有条件的企业可采取企业内部退养的办法,由企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 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十)各级财政原来安排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预算资金规模不减少,除 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外,还可用于支付并轨补偿金、促进再就业、补充失业 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十一)中央企业并轨与地方企业同时进行,由中央财政单独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 行制定。 五、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 号)和《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黑政发[1999]57 号),积极扩大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同时,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二)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医疗补助 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并随经济的发展有所提高;实行 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妥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有条件的 企业可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在成本中列支。建立和 完善离休人员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妥善解决离休人员的医药费问题。 (三)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对不能足额缴费的困难企业, 可通过降低缴费率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办法,解决其大病医 疗费用负担问题。对已实施和以后实施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要妥善安排落实其医 疗保障资金并纳入统筹基金。对确实无力参保的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要通过建立城市 医疗救助制度等方式,妥善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 (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强化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对医疗保 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费用支出结构进行跟踪监测,适时调整相关政策和办法。建立完善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测 和风险调节机制,不断强化医疗保险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质量和运行效率。 (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转变职能,同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 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改革目标。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六)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落实<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文件。搞好职业伤害和 职业病的预防和管理,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对已认定工伤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 条例》及有关规定解决其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六、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条例>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 保,并做好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 的费用确定,既要保证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鼓励就业和劳动自救。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 补助。全面推行低保资金专户管理和社会化发放工作,规范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 (四)对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困难人群,特别是中央、省属 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在职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向失业保险并轨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五)严格进行家庭收入调查。准确调查核实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实际收入和实际生 活水平,科学核定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 (六)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要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待遇的人员,在再就业、子女就学、医疗、住房及基本生活设施服务等方面按国家规定给 予政策扶持和必要的照顾。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城市贫困居民 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申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的最 低生活保障审批制度。社区居委会要建立由居民代表组成的群众监督组织,完善保障对象确 定和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八)积极发展慈善机构、服务于贫困家庭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非营利机构用于公益 事业的支出,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 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全额在税前扣除。鼓励社会各界向贫困家庭提供法律 援助、医疗救助,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 七、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一)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进一步贯彻《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社会保险费全额征缴,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缴率。凡 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的,要依法处理; 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努力增加基金来源,增强基金支撑 能力。 (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各级财政必须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 理改革,严格实施部门预算,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转化企业亏损补贴,压缩部分 事业性支出,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 15%至 20%。今后,预算超收 的财力,除了保证法定支出外,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资金。 (三)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要 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分 配、管理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会计管理基础工作,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对社会保障资金 进行审计和财务检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案件,依法追究直接责 任者和领导者的责任。 八、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加强社会保障监督 (一)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试点工作需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大社 会保障法制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使用人单位、劳动者、 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参与和积极支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 (二)强化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提高监察人员素质,依法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 监察,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社会保障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建立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工会、 职工代表和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依法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和基金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 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2 号)的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贯彻执行基金管理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对社会保 险费征缴、社会保险金发放、基金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 监督管理职能,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贪污、挪用、扣压、拖欠社会保障资金等行为要依 法予以查处。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稽核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的内部控制机制,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九、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 号)精 神,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 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 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街道社区组织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要按照职能和工作分工,明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形式和责任,加强 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二)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组织作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低保对象的管理服 务工作,推动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社会化进程。街道和任务重的乡镇可设立或确定负责劳动 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机构,具体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 (三)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按照社会保障信息化全国性的标准与规 范,坚持“统分结合、远近兼顾、市为基础”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各级劳动力市 场和覆盖全省的劳动力资源、社会保障(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全 省社会保障中心数据库,及时发布就业再就业、职业供求状况信息与城镇就业岗位开发信息, 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以及查询服务等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尽快 实现全省联网,努力实现全省社会保障业务流程统一、软件统一、硬件设备配置要求统一、 网络之间接口标准统一、数据传递方式统一,实现业务管理、公共服务、基金监督和宏观决 策科学化、规范化,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提供完备的信息化保障和强有力的技术支 持。试点期间,全面实现部省联网。 十、试点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4 年 1 月—2004 年 3 月)。制定《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 实施方案》,并向国务院报批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各市(地)制定具 体的实施办法;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4 年 4 月—2005 年 12 月)。实施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精心组织 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2006 年上半年)。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国务院报送书面报告。 十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统一部 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各项工作的相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互衔接,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 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市(地)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D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E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 区片 区片主地类 养老保险 补偿费(元 补偿费 区片范围 编号 (%) (元/人) /平方米) (元/亩) 群力-2 156 104000 哈双北路以北,群力堤以南 耕地 群力-3 195 130000 哈双北路以南 耕地 四环路以西,国堤以南,长 新发-2 72 48000 岭湖(含长岭湖)、程家岗 耕地 屯、拐棍李屯以北 国堤以南,四环路以东,哈 新发-3 130 86667 耕地 双北路以北 四环路以西,长岭湖、程家 新发-4 100 66667 耕地 岗屯、拐棍李屯以南 新发-5 143 95333 哈双北路以南,四环路以东 耕地 新农-2 59 39333 国堤以南 耕地 48360 榆树-1 53 35333 全镇 耕地 太平-2 50 33333 陡坎以南 耕地 向阳-1 45 30000 里仁村全部 耕地 向阳-2 55 36667 长林子村、金家村全部 耕地 东胜村、向阳村、石槽村全 向阳-3 50 33333 耕地 部 向阳-4 45 30000 东兴村、东平村全部 耕地 成高子 庙台沟、阿什河(北段)以 57 38000 耕地 -1 西 成高子 庙台沟、阿什河(北段)以 50 33333 耕地 -2 东 幸福-1 216 144000 化工路以西 耕地 滨绥铁路线以北,哈成路、 幸福-2 180 120000 耕地 香福路以西,化工路以东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7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 区片 区片主地类 养老保险 补偿费(元 补偿费 区片范围 编号 (%) (元/人) /平方米) (元/亩) 滨绥铁路线以北,哈成路、 香福路以东,幸福镇政府至 幸福-3 96 64000 耕地 靠河寨至莫力街路以南,莫 力街至哈成路以西 幸福镇政府至靠河寨至莫力 幸福-4 72 48000 街路以北,莫力街至哈成路 耕地 以东,阿什河民堤以西 幸福-5 55 36667 阿什河民堤以东 耕地 幸福-6 84 56000 滨绥铁路线以南 耕地 马家沟河以西, 穆家沟屯(含 黎明-1 90 60000 屯)、86001 部队和省军区边 耕地 界以北、三环路以北 穆家沟屯、86001 部队和省军 黎明-2 78 52000 耕地 区边界以南、三环路以南 前进路、前进村至永胜村村 48360 朝阳-1 104 69333 耕地 路以北 前进路、前进村至永胜村村 朝阳-2 87 58000 耕地 路以南 民主-2 55 36667 国堤以东 耕地 原化工总厂、化工堤(先锋 团结-1 216 144000 路以北段)以西,化工路以 建设用地 东 团结-2 91 60667 化工堤以东,阿什河以西 耕地 先锋路以南,化工堤以西, 团结-4 108 72000 耕地 原化工总厂以东 同三公路以北,四环路以西, 团结-5 68 45333 耕地 阿什河以东 团结-6 52 34667 四环路以东 耕地 同三公路以南,四环路以西, 团结-7 70 46667 耕地 阿什河以东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 区片 区片主地类 养老保险 补偿费(元 补偿费 区片范围 编号 (%) (元/人) /平方米) (元/亩) 万宝-1 65 43333 王万铁路线以西,国堤以北 耕地 王万铁路线以东,四环路以 万宝-2 78 52000 耕地 西,国堤以北 万宝-3 138 92000 四环路以东 耕地 松北-1 150 100000 老哈大公路以北 耕地 松北-2 175 116667 老哈大公路以南,国堤以北 耕地 国堤(双口面段)以南,民 松北-3 52 34667 耕地 堤(双口面处)以北 四环路以北,滨北铁路线以 松浦-1 75 50000 耕地 西 四环路以南,老哈黑路以南、 松浦-2 156 104000 耕地 以西 四环路以南,滨北铁路线以 松浦-3 117 78000 耕地 48360 西,老哈黑公路以北、以东 松浦-4 65 43333 滨北铁路线以东 耕地 新春-1 350 233333 全办事处 建设用地 跃进-1 156 104000 学府路以西 耕地 跃进-3 195 130000 学府路以东,科研街以南 耕地 王岗-1 130 86667 哈铁枢纽以北 耕地 王岗-2 110 73333 哈铁枢纽以南,三环路以北 耕地 王岗-3 85 56667 京哈铁路线以西 耕地 三环路以南,四环路以北, 王岗-4 90 60000 耕地 京哈铁路线以东 王岗-5 78 52000 四环路以南,京哈铁路以东 耕地 红旗-1 62 41333 全乡 耕地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 区片 区片主地类 养老保险 补偿费(元 补偿费 区片范围 编号 (%) (元/人) /平方米) (元/亩) 平新-1 84 56000 全镇 耕地 平房-1 84 56000 哈五路以西 耕地 平房-2 66 44000 哈五路以东 耕地 乐业全镇(含原台屯乡,不含 乐业-1 48 32000 耕地 48360 原台屯乡草原部分) 对青山 48 32000 对青山镇全镇(含原李家乡) 耕地 -1 永源-1 40 26667 永源镇全镇 耕地 巨源-1 40 26667 巨源镇全镇 耕地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哈尔滨市方正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征地土地 征地土地 区片 区片主地类 养老保险 补偿费(元 补偿费 区片范围 编号 (%) (元/人) /平方米) (元/亩) 1 49 31400.16 方正镇 水田 99% 会发镇(会发村、腰屯村、 团结村、和平村、爱国村); 松南乡;德善乡(安乐村、 2 38 24066.79 水田 99.9% 双凤村、德善村、正义村、 莲花村、丰裕村、新城村); 伊汉通乡 34476 大罗密镇;天门乡;宝兴乡、 会发镇(刘店村、永丰村、 新发村、平原村、太平村、 3 25 18066.76 水田 81% 珠河村、新华村、联滨村、 永胜村);德善乡(丰收村、 富强村、育林村); 4 10 6666.7 未利用地、草地、林地 林地 89%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哈尔滨市依兰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 区片 养老保险 补偿费(元 补偿费 区片范围 区片主地类 编号 (元/人) /平方米) (元/亩) 依兰镇建城区、五国城村、 1 62 41334 菜地 朝阳村 依兰镇(马大村、晨光村)、 迎兰乡(迎兰村、中原村、 新林村、和平村)、达连河 2 35 23333 镇(达连河镇政府、西南村、 耕地 达连河村、红旗种畜场、长 兴村)、团山子乡(演武基 村、幸福村) 29172 迎兰乡(除迎兰村、中原村、 新林村、和平村)、达连河 镇(除达连河镇政府、西南 村、达连河村、红旗种畜场、 3 30 20000 耕地、林地 长兴村)、团山子乡(除演 武基村、幸福村)、三道岗 镇、道台桥镇、江湾镇、宏 克力镇、愚公乡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哈尔滨市阿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 区片 养老保险 补偿费(元 补偿费 区片范围 区片主地类 编号 (元/人) /平方米) (元/亩) 阿什河街道办事处(民合村、 平安村、城乡村、南城村、 1 70 46690 白城村、东环村、城郊村、 菜地 城建村)、阿城经济开发区 范围内的舍利街道太平村 34476 阿城区阿什河街道以外的其 他地区:蜚克图镇、料甸乡、 杨树乡、新利街道、舍利街 道(阿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 2 40 26680 耕地 的太平村除外)、双丰街道、 玉泉街道、松峰山镇、平山 镇、小岭镇、亚沟镇、交界 镇、红星镇、大岭镇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哈尔滨市宾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 区片编 区片主地类 养老保险 补偿费(元 补偿费 区片范围 号 (%) (元/人) /平方米) (元/亩) 1 65.00 43333.33 宾州镇四季青村菜田部分 菜田 宾州镇(二龙山村、四季青 村、南阳村、务勤村、新立 2 28 18666.67 旱田 村、宣阳村、合兴村、永乐 村) 宾州镇(和顺村、务本村、 3 27 18000 大同村、宝泉村、英杰村、 旱田 友联村)、宾西镇、居仁镇 永和乡、糖坊镇、满井镇、 34476 鸟河乡、民和乡、经建乡、 4 24 16000 宾安镇、新甸镇、胜利镇、 旱田 摆渡镇、宁远镇、常安镇、 三宝乡、平坊镇 宾州镇、居仁镇、宾西镇、 永和乡、唐坊镇、满井镇、 鸟河乡、民和乡、经建乡、 5 10 6666.67 集体林地 宾安镇、新甸镇、胜利镇、 摆渡镇、宁远镇、常安镇、 三宝乡、平坊镇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F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8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G 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我省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 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作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29 号)、《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 办发[2006]10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有农业户籍,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 营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批准征收的农民。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 享受待遇年龄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费用。各行政职能部门按各自权限分别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具体工作。国土资源部门 负责提供有关被征收土地的基础数据;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落实和监督;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承办与管理。 第五条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 应,应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二章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资格的确认 第六条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按照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划分为被征地参保人员和被征 地养老人员。 (一)男年满 16 周岁不满 60 周岁、女年满 1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为被征 地参保人员; (二)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含被征地农转非人员) 为被征地养老人员。 年龄计算时段以政府依法批准并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为准。 第七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的确认。对于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收的农 民,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民委员会依据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参保人数确定参保人员,经村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报市、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构办理投保手续。 第八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类: 1、被征地后转为城镇户籍的农民,应按本办法为其办理相关养老保险手续,是否参 加、何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自行决定。 此前参加过农村养老保险,应一次性将本息返还给本人。 被征地后进入城镇就业的,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被征地后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土地但仍为农业户籍的,应按本办法办理养老保险 手续。 此前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应继续参加,并按相关标准缴费。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上报备案之日起 30 日内,持 相关证件向市、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相关手续。市、县农 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核 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1、土地被征收后,重新获得与原数量和质量相当的; 2、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享受征地安置费、土地补偿金后,户籍迁出本市、县辖区的。 第三章 养老保险费的筹集与缴纳 第十一条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政府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补贴。 第十二条 具体参保人员确定后,市、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参保人员身 份证号码,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和缴费记录,对个人缴费、村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分别记账。 利息及其它增值收入计入相应基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 利率计算。 参保人员有权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和相关政策。 第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设 110%和 130%两种标准。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 比例,一次性缴纳 10—15 年的费用。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由市、县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保障标准的变动适时调整公布。 第十四条 被征地参保人员和被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从土地补 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缴纳。市、县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 保障支出。 第十五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由市、县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市、县财政部门 设专户存储。 市、县财政部门根据被征地农民所选择的缴费标准的相应比例,从政府土地出让金中 划出专款转入市、县财政专户。 第四章 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被征地参保人员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费的,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被征地养老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按 月领取养老金。 第十七条 被征地参保人员和被征地养老人员以本人选择的缴费比例乘以当地居民 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养老金。 第十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征地农民,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和 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经核准后,市、 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养老金发放手续。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动,适时调整养老金标 准。 第二十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季度编制养老金支付计划报财政部门。财政 部门根据用款计划,按月将所需资金划入市、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支 出专户。 第二十一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市、县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金收 入中安排资金补足,用于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的发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 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了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的,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其按照农村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和按照本法 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合并,统一发放。 第二十三条 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后来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 15 年的,退休后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其参加被征地农 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一次性返还本人,同时终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 15 年的,将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 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其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予以保留,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被征地参保人员死亡,未达到领保年领的,直接从土地补偿费、安 置补助费中缴纳的本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颔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被征地养老人员死亡的,直接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缴纳本息的扣除已瓴取的养 老金,其差额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五章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由市、县统筹管理。劳动保障、财政、 审计等行政部门依法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市、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 金的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违者按有关财经纪律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基金及所得收益不计征税、费。 第二十九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前期征地出现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由各 级政府确定解决办法。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H 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 179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问题,保障其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国家和省的 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全部或者大部分被依法批准征 收(征用),征地时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农业户口的 16 周岁以上(含 16 周岁)的人员。 第四条 土地被征收(征用)时,未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以下简称未转非被征地农民), 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以下简称 农转非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城镇就业服务体系。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财政、 农业、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工作。 第二章 养老保险 第六条 参加养老保险的未转非被征地农民,按照以下年龄段划分为两类人员: (一)男年满 16 周岁不满 60 周岁、女年满 1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的,为未转非被征地参 保人员。 (二)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及以上的,为未转非被征地养老人员。 以上年龄计算以依法批准征收(征用)土地之日为准。 第七条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土地被征收(征用)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村集体给予未转非被征地参保人员和未转非被征地养老人员的补助。 (三)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划拨给未转非被征地参保人员和未转非被征地养老人员的 补贴。 (四)其他资金。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后土地被征收(征用)的,个人缴纳部分和村集体补助分别为所需缴纳的养老保 险费全额的 40%,政府补贴为所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额的 20%,其中市、区政府各承担 10%(土地出让金未按规定比例留在被征地所在区的,由市政府承担 20%)。 本办法实施前土地被征收(征用)的,个人和村集体承担所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额, 具体分担比例由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确定,不享受政府补贴。 第九条 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本村的经济状况,为未转非被征地参保人 员和未转非被征地养老人员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提高保障水平。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确定本村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名单,经公示报乡(镇)人 民政府审核后,送交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养老保险缴费额。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养老保险缴费额, 委托申请用地的单位在土地补偿费中预留村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并存入未转非被征地农 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第十一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应当以行政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数达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本村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名单确定的总人数的 90% 以上(含 90%),且申报参保家庭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全部参保的,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予以办理参保手续。 第十二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参保时,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未转非被征地农民个人选择的养老保险费缴 费标准,将政府补贴部分转入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未转非被征农民个人缴纳部分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代收代缴。 第十三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由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市财政专户存储,实行收支两 条线管理。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 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挪用。 第十五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市、区财政予以补贴。 补贴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市财政、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预留的村集体补助的 养老保险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按以下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以征地时本市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按照 110%的比例,一次性 缴纳 10 年的费用。 (二)以征地时本市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按照 130%的比例,一次性 缴纳 10 年的费用。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市城市居民月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动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由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居民身份证 号码,为其建立缴费记录,并核发参加养老保险凭证。 个人缴费、村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及相应的利息分别核算。 第十九条 未转非被征地参保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 女年满 55 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未转非被征地养老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 老金。 第二十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领取的养老金,按本人选择的缴费比例乘以领取时本市城市居民月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计发。 本市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生变动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 提出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金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第二十一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代办机构 发放。 第二十二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未转非被征地农民死亡的,参照有关规定一次性给付一定数额的丧葬 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死亡的,其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由 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死 亡的,其个人缴费部分本息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剩余部分由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一 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四条 参加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的,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其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与按照本办法规定 计发的养老金合并,统一发放。 第二十五条 参加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后又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 关系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城镇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的,享受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参加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总额本息,按参加城镇基 本养老保险之前年度应当缴纳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额,折算成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年限。其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计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 时终止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按月领取城镇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的,其城 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其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予以保留,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享受未转非被征地农 民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被企业聘用的,由企业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聘用 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办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农转非被征地农民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认定资格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达到规定享受养老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及以上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二十八条 被企业聘用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和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保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缴纳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规定享受养老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5 年的,可从参保 当年起一次性缴纳以往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缴纳年限最早推算至 1996 年 7 月;一次性缴纳以 往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 15 年的,可在本人达到规定享受养老金年龄时, 一次性缴纳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不按前 款规定一次性缴纳所差年限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按本办法规定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后被企业聘用 的,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第三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接续,缴 费年限连续计算。 第三十一条 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后,可 按有关规定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手续。 第三十二条 企业及其聘用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和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保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标准及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哈尔滨市城镇企业职工 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土地被征收(征用)时,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及以上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含本 办法实施前土地被征收(征用)时达到上述年龄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可以按照本办法第 八条第二款规定参加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第三章 就业服务 第三十四条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未就业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可以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失业登 记申请,经街道或者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合格后,核 发《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等就 业扶持政策。 第三十五条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家庭,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 工作机构初审,街道或者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认定为 “零就业家庭“的,对一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各项再就 业扶持政策;符合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的,为其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 第三十六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向所在社区或者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社区或者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其就业意向,帮助选择专业,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推荐。 第三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经培训基地培训合格后,6 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对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还应 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6 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享受 50%的职 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培训基地可先行垫付被征地农民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于培训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拨付。 第三十八条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对登记求职的被征地农民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等 服务。鼓励其他职业介绍机构为被征地农民免费提供职业介绍。 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被征地农民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的,可以按照经其免费职业介绍后实 际就业的人数,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第三十九条 被征地农民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条 阿城区、呼兰区自纳入市财政管理后执行本办法。县(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 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9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I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J 佳政发〔2009〕19 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 直单位: 现将《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0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 新区)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更多客商前来投 资兴业,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一)进入高新区投资企业可选择土地出让、分期付款 和租赁三种供地方式。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成本, 由投资企业承担。 (二)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等其它类产业项 目用地,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年期 按最高年限办理。根据我市所属城市等别(三类八等),高 新区内工业用地出让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三)投资者按规定价格在高新区一次性购得土地使用 权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核定其投产后的纳 税额,三年内纳税额达到净地成本的,按其土地开发费用(即 净地费用)给予地方所得 100%-30%的财政奖励。 1、对世界 500 强外资企业在高新区新建生产基地的, 给予地方所得 100%奖励。 2、对在国内各行业、高新技术产业排名前 10 位的企 业来高新区新建高新技术项目生产及研发基地的,给予地方 所得 80%奖励。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3、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在高新 区内新建生产基地的,给予地方所得 50%奖励。 4、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级重点扶持项目在高新区 内新建生产基地的,给予地方所得 30%奖励。 (四)投资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的高新技术项 目,使用国有土地可以采取先租赁后出让的方式。企业自批 准之日起 4 年内,其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累计达到土地开发 费用(即净地费用)额度时,国土部门出具手续并办理土地 使用证,财政部门依据土地政策第三条给予奖励;4 年内未 达到土地出让金额度的企业,企业一次性补齐不足部分后, 亦可办理土地使用证。 (五)投资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的高新技术项 目,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分期交纳。首期 交纳 30%,余额部分 3 年内补齐,即可给予办理用地审批手 续和土地使用证。 (六)鼓励不在高新区的工业企业整体搬入高新区。企 业原土地性质改变为商住用地,处置收益用于企业搬迁补 偿,或以出让、置换等形式用于搬迁补偿。 二、财政扶持政策 (一)进入高新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5000 万元以下的,自企业纳税年 度起,前 3 年按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 部分的 100%予以奖励,后 3 年按 50%奖励;投资额在 500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万元以上的(含 5000 万元),前 4 年按企业新增上缴增值 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100%奖励,后 4 年按 50%奖 励。 (二)进入高新区的综合开发、商业、服务、旅游等第 三产业项目及交通、园区等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建设、社会 公益事业的投资项目,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含 1000 万元),自企业纳税年度起,前 3 年按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100%予以奖励,后 3 年按 50%奖 励。 (三)对在高新区新注册设立的国内外企业总部或地区 总部,自纳税之日起,按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 50%予以奖励。 (四)鼓励国内外地区在高新区内投资建设产业园区, 高新区按其投资强度提供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实现的税收归 属按 50%比例进行分成。 (五)对在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 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引进生产加工型项目及在 高新区内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实现的税收参照佳木斯财政局 佳财(预)发〔2008〕5 号文件执行。 三、高新技术产业及人才扶持政策 (一)在我市高新区内以高新技术成果设立高科技企业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的,其注册资金可按首期 20%到位,但不得低于法律、行政 法规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自成立之日起 2 年内到位执行。 (二)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其作价出资的金额 占注册资金的比例可以扩大到 35%。 (三)在高新区注册成立从事高新技术开发、销售、服 务的公司,其缴纳的所得税由财政部门于次年初奖励 50%, 其中,缴纳的所得税超过 100 万元以上的部分奖励 70%。 (四)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 高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技师、高级技工、高级工)及大 学毕业生,由市人才服务局接纳人事档案关系,给予办理人 事代理,并代办落户等相关手续,同时享受高新区提供的高 级人才公寓的入住条件。 四、投资服务政策 (一)高新区管委会同入区项目单位签订协议,并按协 议标准,为项目单位提供公共配套基础设施。 (二)在高新区投资项目,属于市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分成部分实行“零收费”。经营服务 性收费项目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各 相关窗口单位快速办理所有审批手续,按“一费制”统一收 费。其他行政部门均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新区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设 立优化发展环境联系点,跟踪监督服务,及时查办影响干扰 发展环境问题。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四)高新区管委会向区内设立的企业法人代表或高级 管理人员发放《优待证》,持证人员享受相应优待。 五、特殊政策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额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科技含量高、对财政贡献大的重点项目及高新区 内现有企业新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更 加优惠的政策。 六、适用范围 本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在高新区内新注册并落地的企业, 不适用于高新区内现有企业,所列投资额均为固定资产投资 额。 七、兑现程序 对符合本政策的投资项目,由佳木斯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并出具确认文件。本着“谁受益、谁扶持” 的原则,相关部门根据确认文件兑现税收、土地、规费等有 关政策。 八、附 则 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高新区 优惠政策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办,市法院、检 察院,军分区。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年 9 月 10 日印发 共印 220 份。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K 中共佳木斯市委文件 佳发〔2011〕4 号 中共佳木斯市委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佳木斯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的 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中省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 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佳木斯市委员会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1 年 2 月 14 日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关于进一步支持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 级,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 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投资招商政策 (一)用地政策 第一条 进入高新区投资企业可选择土地出让和租赁 两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 进入高新区的企业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 的,按国家规定征收有关税费后,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 以上,投资强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产业项目,所征收土地 产生的市级财政性收入和耕地占用税所产生的区级财政收 入全部奖励企业。使用国有净地的产业项目,参照当地集体 土地征收和奖励标准执行。 第三条 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等其他类产业 项目用地,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年 限按最高年限办理。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出让标准根据我市所 属城市等别(三类八等),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 标准》规定办理。 第四条 高新区内投资建立非盈利性公用设施项目,以 及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益设施,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 权。 第五条 鼓励不在高新园区的工业企业整体搬入高新 区。企业原土地性质是出让的工业用地,按照城市总体规划, 可变为商住用地的,土地收益全部奖励企业用于搬迁建设; 企业原土地性质是划拨的,政府组织土地出让,超出工业用 地出让金部分全部奖励企业用于搬迁建设。 第六条 高新区内的产业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发 生的地方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含土地出 让金)和保证金全部免收或先征后奖,执行范围参照佳政发 〔2010〕11 号文件。 第七条 凡是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投资强度达到国 家规定要求、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规模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 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享受更为优惠的土地和其 它相关政策。 (二)高新技术项目政策 第八条 在高新区内以高新技术成果设立高科技企业 的,其注册资金可按首期到位 20%,其余部分自成立之日起 2 年内到位执行。 第九条 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其作价出资的金 额占注册资金的比例可以扩大到 35%。 第十条 在高新区注册成立从事高新技术开发、销售、 服务的公司,其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于次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年初奖励 50%,其中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超过 100 万 元以上的部分奖励 70%。 (三)财政支持政策 第十一条 凡进入高新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自企业纳税年度起, 前 3 年按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100%予以奖励,后 3 年按 50%奖励;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 前 4 年按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100%奖励,后 4 年按 50%奖励。 第十二条 凡进入高新区的综合开发、商业、服务、旅 游等第三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社会公 益事业建设的投资项目,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上,自企业 纳税年度起,前 3 年按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 方留成部分的 100%予以奖励,后 3 年按 50%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 对在高新区新注册设立的国内大型企业总 部、地区总部,或总部分支机构、结算中心,自纳税年度起, 每年按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 50%予以奖励。 第十四条 对在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一个纳税 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 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企业;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企业所 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 50%奖励。 二、财税分成政策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第十五条 高新区内现有企业其税收按原体制入库,如 现有企业今后在高新区内征地扩建执行 4:3:3 政策,即以 企业扩建前一财政年度实现税收为基数,基数部分仍按原体 制入库,超出基数部分,原入库渠道占 40%、落地方占 30%、 高新区占 30%。 第十六条 市区内退城入园的市直企业税收按照税收 地方留成部分执行 4:3:3 政策,即以企业进入高新区前一 财政年度实现税收为基数,基数部分仍按原体制入库,超出 基数部分,原所在方占 40%、落地方占 30%、高新区占 30%。 第十七条 落户高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税收按照 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执行 4:3:3 政策,即招商引资方占 40%、 落地方占 30%、高新区占 30%。 第十八条 外县(市)招商引资项目落户高新区的企业 税收按照地方留成部分执行 5:3:2 政策,即招商引资方占 50%、落地方占 30%、高新区占 20%。 第十九条 本政策不改变税收入库级次,各方分享税收 由市财政通过结算办理,享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企业, 兑现政策所需资金按税收入库比例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本 办法暂定十年,如上级财政政策有重大调整,再作相应调整。 三、投融资政策 第二十条 进一步完善高新区投融资体系和平台建设, 拓展融资渠道,为融资平台注入优良资产,提高其融资能力。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1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第二十一条 鼓励高新区采取以地融资、境外引资、上 市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采用 BT、BOT、TOT 和信托投资、 委托贷款、发行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等方式加快高新区 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为高新区投融资 建设提供支持和方便条件,简化办事程序,确保高新区融资 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优化环境政策 第二十三条 实行项目审批挂单督办制。在高新区内投 资的产业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由行政审批中心组织实 行联合审批,市纪检委督办。需重点研究的审批事项,每个 部门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手续办结完毕。 第二十四条 实行园区企业保护制。将高新区列为全市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示范区,设立环境监测点。相关管理部门 在高新区企业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帮助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遇有重大问题的,相关部门要与高新区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实行检查管理申报制。除突发事件和紧急 情况外,相关部门对高新区内企业进行检查,必须先向高新 区管委会进行申报,由高新区配合进行。 第二十六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 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严格追究责 任。 五、相关服务政策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第二十七条 对高新区内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 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事业单位在接到企业安装要求后, 必须当日受理,优先安排施工。 第二十八条 对高新区内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外来投 资方及配偶、子女,公安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本市户口。 第二十九条 根据高新区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市直相 关职能部门可向高新区派驻分支机构,服务高新区的建设和 发展。 第三十条 对符合本政策的投资项目,高新区管委会协 调相关部门确定及出具确认文件,并兑现税收、土地、规费 等有关政策。 六、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高新区佳东园区和佳 西园区内新注册落地及需要新征地扩建的企业。高新区内已 落地项目执行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各县(市)区的园区可参照本政策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经济工作高新区若干政策通知 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文电科 2011 年 2 月 14 日印发 共印 670 份。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11 城镇典型安置样本——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西侧地段棚 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公示手册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5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6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7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8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29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30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31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12 关联项目简要描述——哈尔滨站改造工程 1、新建哈佳、哈齐铁路计划引入哈尔滨站,哈齐客运专线起点即哈尔滨站。 2、哈尔滨站站房是在不同时代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分期建设而成,站房以及站前广场功能和 布局缺少整体规划。哈尔滨站主站房不在站场中心线上,并且外立面已经十分陈旧,与城市 建设环境不协调。现有站房满足不了需求。从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哈尔滨站先后进行了 四次改造,站舍条件及功能已相当落后。2002 年改造后建成高架候车室,现在高架候车室 总面积为 9785.15m2,满足不了运输的需求。无法满足哈佳、哈齐引入哈尔滨站的要求。 3、新建哈齐客运专线国家于 2009 年 6 月 26 日批复可研报告,铁道部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 批复初步设计,现已开工建设。该项目起自哈尔滨站外 DK1+600,沿滨洲线右侧折向北, 跨过松花江至齐齐哈尔。 4、哈尔滨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 2009 年 3 月完成,相应哈尔滨站改造工程环评报 告书已于 2012 年 3 月批复。哈尔滨站改造工程主要为车场改造、站房及无柱雨棚工程。本 次车站改造工程范围均位于哈尔滨市,土地类型为路内用地和城市用地。两端线路区间用地 共计 173 亩,均为铁路内部用地;站场用地 662 亩,其中路内 579 亩,新征城市用地仅 83 亩,拆迁房屋涉及搬迁地方企业 9 家,铁路企业 5 家;项目涉及拆迁房屋面积合计 33508 m2, 其中大部分为铁路内部房屋 27508 m2,地方 5500 m2。 5、本项目建设方为哈尔滨铁路局,本项目预计 2013 年开工,2015 年建成,工期 24 个月, 与哈齐客专同期建成。补偿和安置方案将参照相邻哈大、哈齐、哈佳工程移民补偿和安置方 案制定并逐步细化。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32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附件 13 房屋与附属物重置成本核算 在实地调查期间,与当地农民和主管安置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广 泛地讨论了房屋及附属物的重置成本。得到的主要类别的重置成本如 下: (1)砖混结构房屋: 包括房屋基础、墙体、屋盖系统、门窗、地面及内外墙装修等, 由于各区县材料价格水平的差异,经测算,一处新的砖混结构房屋/ 建筑的成本在每平方米全部置换成本是每平方米 592~976 元。 (2)砖木结构房屋: 包括房屋基础、墙体、屋盖系统、门窗、地面及内外墙装修等, 由于各区县材料价格水平的差异,经测算,一处新的砖木结构房屋/ 建筑的成本在每平方米 469~773 元。 (3)土木结构房屋: 包括房屋基础、墙体、屋盖系统、门窗、地面及内外墙装修等, 由于各区县材料价格水平的差异,经测算,一处新的土木结构房屋/ 建筑的成本在每平方米 415~686 元。 按房屋结构分项测算各市县重置成本如下: 按房屋结构分项测算重置成本表 哈尔滨市价格 项目 砖混 砖木 土木 房基 118 101 119 墙体 329 255 173 屋盖系统 225 166 108 门窗 91 84 88 地面 96 79 93 内外墙体装修 118 89 105 合计 976 773 686 宾县价格 项目 砖混 砖木 土木 房基 90 77 90 墙体 249 193 131 屋盖系统 170 126 82 门窗 69 64 67 地面 73 60 71 内外墙体装修 89 67 79 合计 740 586 52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33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新建哈佳铁路移民安置计划附件 方正县价格 项目 砖混 砖木 土木 房基 72 61 72 墙体 199 154 105 屋盖系统 136 100 65 门窗 55 51 53 地面 58 48 57 内外墙体装修 71 54 63 合计 592 469 415 依兰县价格 项目 砖混 砖木 土木 房基 81 69 81 墙体 224 174 118 屋盖系统 153 113 73 门窗 62 57 60 地面 65 54 64 内外墙体装修 80 61 71 合计 666 528 467 佳木斯市价格 项目 砖混 砖木 土木 房基 99 84 99 墙体 274 212 144 屋盖系统 187 138 90 门窗 76 70 73 地面 80 66 78 内外墙体装修 98 74 87 合计 814 644 571 这些补偿价均与受影响者讨论过。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134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