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P1506 v2 世界银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 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 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 职调查报告 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目 录 1. 项目概况................................................................................................................................... 1 2. 移民安置的目标、定义及主要原则 ..................................................................................... 14 3. 移民安置法律与政策框架 ..................................................................................................... 18 4.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准备及审批 ......................................................................................... 30 5. 移民补偿与安置权利............................................................................................................. 34 (a) 永久占地补偿标准 .................................................................................................. 34 (b) 受影响人口安置 ...................................................................................................... 36 6. 实施程序................................................................................................................................. 39 7. 移民资金预算及安排............................................................................................................. 41 8. 协商和信息披露..................................................................................................................... 42 9. 申诉处理程序......................................................................................................................... 44 10. 监测评估安排................................................................................................................. 45 附件 1 香滨路枢纽站拟用土地情况尽职调查....................................................................... 48 附件 2 和谐大道首末站拟用地情况尽职调查....................................................................... 54 附件 3 群力第一大道首末站拟用地情况尽职调查............................................................... 58 附件 4 关于公开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 告》和《社会评价》报告的公告 ................................................................................................. 61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1. 项目概况 随着哈尔滨城市的发展,机动车迅猛增加,以城市拥堵为最典型特征的城市 交通问题的日益凸显,要求尽快拿出应对良策。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根据《哈尔滨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精神,从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出发,确立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提出构建面向高寒地区大型城市智能公 共交通系统,通过可持续交通建设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城市环境及城市发展可持 续性的实现。 为此,哈尔滨市政府拟向世界银行贷款,开展世界银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 智能公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思想,面向高寒地区大城市,通过大力发展以低能耗、低污染、低土地占用、 低出行费用和低财政负担为特征,以人为本、公交导向、高效安全、低碳环保、 经济便捷的可持续公共交通体系,积极应对高寒气象与城镇化、机动化叠加所产 生的城市交通问题,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为高寒地区大城市公共交通的 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实施、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实践和案例,进而为黑 龙江省实现经济振兴提供重要交通保障。 根据项目可研,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下列几方面: 一、公交优先走廊建设项目,本项目包括友谊路公交优先走廊(公路大桥— 通港街)、红旗大街公交优先走廊(东直路—进乡街)和新阳路公交优先走廊( 乡政街—金城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交走廊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 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1)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分别建设 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 (2)公交车 香滨路枢纽站、和谐大道公交首末站以及群力第一大道公交首末站; 辆采购,采购 200 辆环保节能公交车;(3)公交智能化建设; 三、交通管理与安全建设项目,包括:公交优先及道路安全系统控制系统 建设,公交优先及道路安全监控及执法系统建设,公交优先及道路安全指挥调 度中心建设; ~1~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四、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建设项目,包括:公交优先道路及地理信息管理 系统建设,公交优先道路维护设备购置,以及交通安全特种车辆购置; 五、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城市交通建设项目融资与公共交通改善策 略研究、高寒城市恶劣天气综合应急管理策略研究、公交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加强,以及国内外调研与培训。 本项目结构及项目逻辑框架图参见图 1-1。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公交车辆采购 公交智能化建设 交通管理与安全建设 交通管理与安全建设 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 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 公交优先走廊项目 公交优先走廊项目 项目 项目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公交优先道路安全信号控 公交优先走廊建设 道路、桥梁检测设备建设 制系统 公交优先道路安全监控及 道路维护系统设施建设 执法系统 公交走廊智能化建设 公交优先道路安全指挥调 道路应急响应系统建设 度中心系统 机构能力建设 机构能力建设 城市交通建设项目融 高寒城市恶劣天气综 公交及安全管理人员 资与公共交通改善策 机构能力加强 国内外调研与培训 合应急管理策略研究 培训 略研究 图 1-1 项目结构及项目逻辑框架图 为切实做好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哈尔滨市 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哈尔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集团、市城 投集团主要领导构成。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哈尔滨 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组织机构情况参见图 1-2。 ~2~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 指示 指示 领导小组 市政府 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 协 协调配合 调 协调配合 调 配 配 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 市规划局 合 合 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部 市国土资源局 部 门 门 市环保局 子项目执行单位 子项目执行单位 机 公交优先走廊建设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指导 监督指导 构 能 市交通运输局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力 建 设 交通管理与安全建设项目 市城管局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项 目 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建设项目 图 1-2 项目组织机构图 本项目总投资 142736.06 万元,其中世行贷款 61350.00 万元,哈尔滨市政 府内配资金 81386.06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57.02%。 建设周期为 5 年,从 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共计 52 个月。 图 1-3 哈尔滨市地理位置图及行政区划图 ~3~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经过项目移民影响鉴别,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的 移民影响及需要准备的移民文件如下表 1-1 所示: ~4~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表 1-1 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影响鉴别及移民文件准备 移民文件准 子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 公路大桥—经纬街 路中式 主要建设公交走廊的道路工程、 经纬街—九站街 路中式 友谊路公交优 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其它附属 九站街—更新街 路中式 8261 米 先走廊 工程等 更新街—陶瓷大街 不设专用道 编制《移民 陶瓷大街—通港街 安置政策框 进乡街—粮库街 路侧式 在原道路上改 架》 公交优先走廊 不设专用道,设 造,按照规划不 主要建设公交走廊的道路工程、 粮库街—轴承街 三条道路为 建设项目 红旗大街公交 公交优先信号 新占土地,不存 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其它附属 9336 米 哈尔宾的主 优先走廊 轴承街—延福街 路侧式 在拆迁 工程等 要干道,自 延福路—香电街 路侧式 哈尔滨成立 香电街—东直路 路中式 以来即存 主要建设公交走廊的道路工程、 新阳路公交优 在,因此不 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其它附属 乡政街—金城街 路中式 3995 米 先走廊 需要做尽职 工程等 调查 该项目位于哈尔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23700 新建建筑总面积 48693 平方米, 公共交通基础 公交基础设施 尔滨香滨路 30 香滨路枢纽站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4993 平方米,可容纳 6 条公交 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 号,其东侧与北 线路停靠,为中型枢纽站 侧均被恒祥中山 ~5~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移民文件准 子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 居民区包围,总 规划用地面积为 34801 平方米, 土地性质为国 有,现使用权单 位为哈尔滨市公 共汽车总公司, 现土地用途为公 共交通场站用地 (S41)。企业内 部改建,自拆自 建,原地改造, 土地使用权不 变。 该工程土地使用 情况尽职调调查 情况参见附件 1。 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14406.3 平方米,新建建筑总面积 土地性质为国有 编制尽职调 群力第一大道公交首末站 , 17144.82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1974.3 平方米, (参见图 1-4) 查报告 地上建筑面积 5170.52 平方米,可容纳 4 条公交线路停 现状为空地,无 ~6~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移民文件准 子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 靠 偿划拨 土地性质为国有 , (参见图 1-4) 土地现状为公路 施工工地,上有 临时仓库及工人 临时住房,待公 路施工结束后, 位于和谐大道与北兴街路口,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3000.7 施工队将自行拆 编制《移民 平方米,新建建筑总面积 900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 和谐大道公交首末站 除,不涉及补偿, 安置政策框 积 3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可容纳 2 条 不存在受影响人 架》 公交线路停靠,为小型首末站 群,不需要进行 人员安置。国土 资源局已同意施 工结束后无偿划 拨给本项目,相 关手续正在办理 过程中。 设备更新,不存 公交车辆采购 购买 200 辆采用低底盘的清洁能源车(CNG 或混合动力车),车长 12m,总价 1.3 亿, N/A 在移民安置问题 ~7~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移民文件准 子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 本工程建设范围涵盖了公交走廊内的公交车辆、公交走廊内的公交站点、交通信号优先 路口、首末站、枢纽站、调度中心以及面向公众智能手持设备的服务。系统涉及到的范 拟建公交站点、 围包括: 信号灯、首末站、 1. 公交车辆:5300 辆,其中进入走廊内新购置的燃气车辆 200 部; 场站、调度中心 2. 公交走廊内的公交站点:84 处; 公交智能化建 建设均位于现有 3. 公交走廊内的交通信号优先路口:45 处; 设 的国有道路或现 4. 首末站:50 处; 有场址上,不新 5. 场站:5 处; 占土地,不存在 6. 调度中心:1 处,其中含 1 楼的供配电及 UPS 区域、2 楼的中心机房区域、10 楼行 拆迁问题 编制《移民 业管理及调度区域、11 楼集中监控调度及综合应急调度指挥区域; 安置政策框 7. 手持智能终端:面向全部公众服务。 架》 新阳路、友谊路、红旗大街三条公交走廊进行交警智能化设施的建设与更新。按照设备 类别划分贷款项目如下: 拟建信号机、检 信号机:更新信号机 40 处,其中:新阳路通道更新改造人行过街信号灯 1 处、更新配置 测器等均位于现 公交优先及道 智能信号灯 2 处,友谊路 19 处,红旗大街 18 处。 交通管理与安 有的国有道路或 路安全系统控 检测器:三条公交走廊上的 45 个交叉口新增检测设备。在上述 3 个灯控路口进口车道安 全建设项目 现有场址上,不 制系统建设 装地磁式车辆检测器,根据交通流量调整信号配时。 新占土地,不存 信号灯具:更新公交走廊上的信号灯具 504 组其中:友谊路 19 处更新信号的交叉口 288 在拆迁问题 组,红旗街 18 处更新信号的交叉口 216 组。 新建高清视频监控:非公交走廊道路新建视频 29 处。 ~8~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移民文件准 子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 LED 诱导屏:三条公交走廊新建交通诱导屏 8 处。其中:红旗大街 4 处,友谊路 2 处, 齿轮路与城乡路交叉口与新阳路与职工街交叉口共 2 处。交通标志:三条公交走廊新建 标志 1292 套。其中:新增大型指路标志 84 套,新增公交专用道标志 84 套,其余标志 1020 套。 交通标线:三条公交走廊上施划标线 10 万平,擦除标线 2.33 万平。 中央护栏:新阳路通道新建中央护栏 3km,更新中央护栏 12km,包括友谊路 4km,红旗 大街 8km。 人行护栏:公交走廊上新建人行护栏 35.2km。其中:友谊路上 13.2km,红旗大街 19km, 职工街-金城街路段 6km。 行人过街安全岛:公交走廊友谊路、红旗大街公交走廊上新建行人过街安全岛 59 处。其 中:友谊路 22 处,红旗大街 32 处,新阳路 5 处。 无线通信设备:购置 PDT 手持对讲机 500 部,PDT 车载台部 100 部。 特种车辆:大型指挥车 1 台、高空作业车 2 台、现场勘察车 24 台、野餐车 1 台、小型交 公交优先及道 通安全宣传车 30 台、大型交通安全宣传车 1 台。 设备更新,不存 路安全监控及 N/A 3G 无线单兵系统:无线单兵终端 100 套、 流媒体平台 2 套、 无线接入平台 1 套、 存储(32TB) 在移民安置问题 执法系统建设 1 套。 移动执法设备:执勤执法记录仪 1300 台,现场执法终端(POS)1450 台。 公交优先及道 共需要建设 8 个子系统:事故案例 4D 演示教育系统 1 套、驾驶训练平台系统 1 套、驾驶 设备更新,不存 路安全指挥调 安全风险系统 1 套、交通安全文化网络交流平台系统 1 套、交通违法警示教育系统 1 套、 N/A 在移民安置问题 度中心建设 交通安全游戏教育系统 1 套、交通安全情境教育系统 1 套、移动式儿童交通安全情景装 ~9~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移民文件准 子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 备 1 套。安全教育系统统一建在一个地点。 所有的教育基地各子系统均不涉及建筑主体费用,但装修费用包含在系统购置费中。 采购先进的勘测设备,有效地采集道路、桥梁信息; 提供准确的道路设施数据,为道路管理部门提供高效的道路设施档案管理; 系统地积累道路的使用性能评估经验与养护维修经验,保持技术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 和有效性; 系统地积累道路的历史数据,监测使用性能的变化; 道路、桥梁检测 验证技术规范,改善养护技术政策; 设备更新,不存 N/A 设备建设 制定科学的道路养护计划,优化并合理地分配养护资金; 在移民安置问题 道路维护与应 购置道路、桥梁探测设备,利用雷达探测器等先进设备采集哈尔滨市道路、桥梁的信息, 急响应建设项 收集建设时间、破损程度等数据; 目1 对哈尔滨市的道路、桥梁进行高效、科学、综合管理,为道路维护、桥梁维护记录历史 数据,安排道路、桥梁维修计划,实时获取城市道路、桥梁现状,确保城市道路、桥梁 稳定安全通行 为更好地完成城区道路养护工作,购置压路机、装载机、铣刨机、摊铺机、联合吸、摊 道 路 维 护 系 统 铺机、联合吸污车、养护综合车、平地机、水车、冷再生机等道路养护设备; 设备更新,不存 N/A 设施建设 配套建设一批道路维护专业人才团队,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哈尔滨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 在移民安置问题 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道 路 应 急 指 挥 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应急响应能力,在整合各部门现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提出针对高 设备更新,不存 N/A 1 可研这部分内容前后不统一,这里引用的是后面细化的建设内容。 ~ 10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移民文件准 子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 系统设施建设 寒极端天气的应急响应机制,实现快速、有效应急响应。为确保应急响应机制的实现,采 在移民安置问题 购先进的交通安全特种车辆,如指挥车辆、交通设施维护车辆和应急抢险车辆等。 指挥车辆:指挥车应具备通信系统、监控系统、图像系统、会议系统、发电系统等若干 子系统; 应急抢险车辆:针对哈尔滨市地处北方高寒地区,为及时应对突发状况,保证快速公交 走廊的安全顺畅运营,拟对上述公交走廊配备清冰雪专用滚刷车等清雪设备及多功能抢 险车等道路维修抢险设备。 冬季冰雪清理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绿色”清冰雪的工作理念,对 3 条“公交走 廊”实行机械化为主的清冰雪作业,确保“公交走廊”时时畅通,特别是突发灾害性降雪后 交通的快速恢复。同时,将“公交走廊”全线列为重点清理路段,在现有清冰雪设备的基础 ,雪后 12 小时内完成全部清 上,配备“公交走廊”专用清冰雪设备,实现“雪中不影响交通” 运作业,作业时限与其他主干街路相比缩短 1 倍。 软课题研究,不 机构能力建设 包括:城市交通建设项目融资与公共交通改善策略研究、高寒城市恶劣天气综合应急管理策略研究、公交 存在移民安置问 N/A 项目 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加强,以及国内外调研与培训。 题 ,拟占土地均为国有性质,无偿划拨。其中,群力第一大道公交首末站永久占用国有土地 1.44 公 注:本项目共计新占国有土地 1.75 公顷(17500 平方米) ,和谐大道公交首末站永久占用国有土地 0.31 公顷(3100 平方米,参见附件 2) 顷(14400 平方米,参见附件 3) 。 ,所占土地为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自有土地,已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权。香槟路枢纽站建 香槟路枢纽站永久占用国有土地 3.48 公顷(34800 平方米) 设还将拆迁 17946.43 平方米的建筑物,为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所属第一经营部自有汽修车库、零星库房或建筑物需要拆迁。其中,涉及到拆迁汽修 车库 17550.43 平方米,零星库房或建筑物 396 平方米。迁移树木 20 棵。所需拆迁房屋及迁移树木均为为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自有资产。详见附件 1。 ~ 11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移民文件准 子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 项目其它内容不涉及新占土地以及房屋拆迁。 ~ 12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图 1-4 项目所占土地性质及规划(摘自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从表 1-1 可以看出,本项目 1)公交优先走廊建设子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 条国有道路上,属于原地改建性质,所有项目内容均在已建成道路上进行,按照 规划不新占土地,不存在拆迁;2)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香滨站枢纽站 建设所占土地为哈尔滨市公共汽车公司自有土地,已获得土地使用权证,详情参 见附件 1;和谐大道公交首末站拟占用土地性质为国有道路边的未利用地,国有 性质,现状为施工工地,施工结束后无偿划拨给本项目,相关手续已办理,参见 附件 2;群力第一大道公交首末站拟占土地性质为国有空地,相应的尽职调查报 告参见附件 3。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公交车辆采购以及公交智能化建 设主要为设备更新,不涉及征地拆迁问题;3)该项目其余三个子项目分别是交 通管理与安全建设项目、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建设项目以及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项目内容,均不涉及征地拆迁问题。 综上可见,总体来说,本项目的移民影响很小。尽管如此,由于项目设计或 场址的变更仍会永久占用部分国有土地,且本项目并不能完全排除少量建筑物或 物属物的拆迁,加之,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工程垃圾和土方需要堆 放或处理,堆料场和临时工棚均无法排除临时占地影响。为此,借款人同意在永 久或临时占地不可避免时按照世行政策程序和政策进行土地征收或临时征用。本 安置政策框架制定了原则和指导,在项目各领域实施中需要征地拆迁时,用于指 导后续《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准备和实施。 ~ 13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2. 移民安置的目标、定义及主要原则 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中,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减轻项目造成的负面 社会影响,包括土地征收带来的负面影响。世界银行政策手册 OP4.12 中关于非 自愿移民的规定,提供了必要的政策目标和原则方面的指导,适用于项目产生的 与土地征收和安置相关的影响。 应采取各种合理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征收土地,并减小所有与安置相关的负 面影响。如果征收土地和相应的影响都不可避免,安置政策框架的目的是使所有 受影响人群(移民的定义请见下文)都能以重置成本(重置成本的定义请见下文) 获得财产和其它赔偿,通过相应的援助和恢复措施向他们提供充分的机会以提高 或至少恢复其收入和生活水平。 本项目影响的实物调查范围是根据项目设计单位确定的实际占地范围来确 定的,即以公交优先走廊建设项目、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管理与安 全建设项目、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建设项目及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世 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需要占地的范围。由于本项目移民安置 实物调查时,项目还处于优化设计的过程中,工程设计单位还可能对线路进行优 化设计,占地拆迁数据可能会有所调整。项目安置办将以最终实际影响的数据作 为移民安置工作的根据。同时,项目影响的任何重大变化也将在实施前向世行报 告,并说明影响改变的原因。如果受影响数量有所增加,本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 的安置政策同样适用于增加的受项目影响的人口、受影响村等。项目影响的定义 如下: “移民”是指那些因为上述活动,(1)使其生活水平受到不利影响;(2) 或任何房屋的所有权、权力或利益,土地(包括宅基地、农田和牧场)或其它动 产或不动产被临时或长久地征收或占用;(3)或其生产资本受到临时或长久的 影响;(4)或其经营、职业、工作或居住场所或习惯受到不利影响;以及“移 民”定义中所包括的所有需要搬迁的人。 ~ 14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土地征收”是指由于实施项目,一人非自愿地失去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 或接近机会。土地征收可导致一系列相关影响,包括失去住宅或其他固定资产(围 墙、井、坟墓或其他土地上附带的建筑物或改善设施)。 “永久占地”是指位于项目占地范围内、需要永久占用的各类土地; “临时用地”是指施工期间需要临时占用、施工后可以恢复的各类土地; “拆迁建筑物”是指位于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所有居住性建筑物或非居住性建 筑物,建筑物又分为砖混、砖木、土木、简易等类型。 “受影响的地面附着物”是指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主要有花草、 树木、电缆、电杆等等; “受影响户”指凡有土地、建筑物或地面附着物位于项目占地范围内或直接 影响范围内的家庭户和机构; “受影响村”指凡有土地、建筑物或地面附着物位于项目占地范围内并受项 目征迁影响范围内的村庄; “项目影响人口”指受到项目征地拆迁影响家庭户和人口构成项目影响人 口; “弱势群体”指居民中由于社会参与能力和社会保障以及残疾、贫困等原因 而变得容易受到伤害、缺乏应对社会变化能力、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群 体。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主要为包括儿童、老年人、重病人、残疾人、妇女、城市 低保人群等,城市低保人群是低收入人群,它可能覆盖上面几种类型人口,但是 还有可能覆盖一些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等;农村地区的 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儿童、老年人、重病人、残疾人、妇女、五保户等,五保对象 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抚养 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孤寡老人、孤儿、贫 困家庭、残疾病人等。 “重置成本”的定义如下:对于农业用地,是指被影响土地附近具有相等生 产潜力或用途的土地在项目之前或移民之前的市场价值,以二者之较高价值计 算,加上达到被影响土地标准的征地费用和一切注册及转让税费。对于城区内的 ~ 15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土地,是指具有相等规模和用途,具有类似或改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且位于被 影响土地附近的土地在移民之前的市场价值,加上一切注册及转让税费。对于房 屋及其它建筑,是指建造一个地域和质量类似或胜于被影响建筑的替换建筑,或 修理部分受到影响的建筑所需材料的市场成本,加上将建筑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 所需的成本、人工成本及承包商费用和注册转让税费。在确定重置成本过程中, 财产的折旧和材料的残值不予考虑,也不从被影响财产的估价中扣除来源于项目 收益价值。如果本国法律不能满足全额重置成本的补偿标准,将以其他措施补充 本国法律规定的补偿,从而达到重置成本的标准。此种追加援助有别于世界银行 业务政策 OP4.12 第 6 段中的其他款项下规定的移民安置措施。 “安置”是指向受影响人员提供充足机遇,以恢复生产力、收入和生活水 平的过程。资产补偿通常不足以实现完全恢复。 “截止日期”是一分界日期,在此之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确立受影响人口有 资格得到补偿或其他援助。截止日期在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确定,通常与受影响 人口的普查日期或造成拆迁的具体土建工程的公示日期一致。在截止日期之后进 入项目区域的人没有资格获得补偿或其他援助。 世界银行业务政策 OP4.12 为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和实施制定了主要的指导原 则,其中与此移民安置政策框架相关的原则如下: (1) 在任何情况下,设计项目及安置计划时,应从提高移民发展的机会考 虑,并使移民在项目活动的开展、服务及相关设施的新建过程中充分受益。 (2)所有移民有权获得受损失财产的赔偿,或以等价的援助形式代替赔偿; 对损失的财产缺乏法律权利的人,也不会被排除在获得赔偿权力的人员之外。 (3)安置计划中赔偿率的制定源于向所有损失财产的集体或个人的赔偿,决 不允许根据折旧或其它理由对赔偿金额打折扣或减少赔偿金额。 (4)当征收耕地时,应通过共有土地重新分配优先依土安置。如果移民耕 地收入仅占其收入的小部分,只要失地移民愿意,可采取现金补偿或提供就业。 (5)由于土地征收而置换的住房或宅基地,或商业经营场所、农业生产场 所,应至少和损失的场所有相当的使用价值。 ~ 16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6)应尽量缩短安置过渡期,在居民受影响之前就应支付相关的财产赔偿, 以便建造新的住房,移动或重置固定资产,在实际安置开始之前,实施一些减缓 搬迁影响的措施。应对未能获置换房屋的移民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支援,直到获得 置换的房屋。 (7)制定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应和移民磋商,接受他们的请求及 建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应以易于被移民所理解的方式向移民公布。 (8)安置后应保持或提供好于原有的社区服务水平和可获取的资源。 (9)借款人负责提供与土地征收及安置相关的所有费用。在安置和恢复过 程中充分满足财、物方面的需求。 (10)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应包括适宜的机构安排,以保证及时有效地设计、 规划和实施移民安置和恢复措施。 (11)适当安排有效的内部、外部监测机制,监测移民安置措施的实施。 (12)制定必要的移民申诉途径,向移民提供申诉程序的内容。 ~ 17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3. 移民安置法律与政策框架 移民安置政策框架的基本目的是确保安置计划及实施符合世界银行业务政 策 OP4.12。同时,对于本项目中的任何土地征收和移民安置活动,将遵守一系 列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律法规,具体政策框架详见表 3-1 所示。 表 3-1 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 层级 政策文件 生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 年 10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 (国务院令第 256 号) 1998 年 12 月 27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0 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3 年 1 月 21 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3]77 号) 2013 年 6 月 7 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2004 年 10 月 21 日 国家 号) 与中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04 年 11 月 3 日 央部 [2004]238 号) 委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2006 年 8 月 31 日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 2005 年 7 月 23 日 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14 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 2006 年 4 月 10 日 (国办发[2006]29 号) 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0 号) 2002 年 1 月 1 日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 日 《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2 年 3 月 1 日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1993 年 1 月 1 日 让暂行条例》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1992]第 11 号 黑龙 《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黑劳社发 2008 年 9 月 5 日 江省 [2008]64 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2011 年 3 月 30 日 补偿条例》相关实施规定的通知(黑建房[2011]11 号) 《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修订稿)》(黑政发 2011 年 7 月 18 日 [2011]51 号) 关于发布《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基准地价》 1993 年 3 月 1 日 的联合通知 哈尔 《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 1995 年 4 月 1 日 滨市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 2009 年 8 月 31 日 (哈政发〔2009〕17 号) 价的通知》 ~ 18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层级 政策文件 生效时间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004 年 6 月 21 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 2011 年 1 月 1 日 (哈政发法字[2011]3 号) 准的公告》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偿相关规定(试 2011 年 4 月 8 日 行)》 的通知(哈房征发[2011]2 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规定(试 2011 年 6 月 24 日 行)》的通知(哈房征发[2011]7 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区房屋征收建安成本总和建设成本参考 价格及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哈建发[2011]83 2011 年 11 月 24 日 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2012 年 11 月 27 日 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哈人社发〔2012〕276 号) 业务政策 OP4.12《非自愿移民》及其附件 2002 年 1 月 1 日 世界 银行 业务程序 BP4.12《非自愿移民》及其附件 2002 年 1 月 1 日 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构成了向受土地征收和移民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提 供补偿和恢复生产生活的法律基础和政策框架。以下是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的关 键规定。 《物权法》的关键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 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 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第四十三条 ~ 19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 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的关键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 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 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 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 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 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 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的三十倍。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 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 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 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键规定: ~ 20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 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 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 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 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 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 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 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 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 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 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 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21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 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 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 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 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关键规定 (十二)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 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 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 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 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 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 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 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 (十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使 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 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在城市规划区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 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城市规划区外,征收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当地人民政府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为被征地农民留有必要的耕 作土地或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对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无地农民,应当异 地移民安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 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 22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 238 号文)的关键 规定 (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 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 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可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 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 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 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 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 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 30 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 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 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 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 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 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水平等因素。 (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 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 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 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修订稿)》的关键规定: 第七条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征地补偿费, 7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 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 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 ~ 23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当地政府要根据当地城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切实 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问题。当地政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管理部门测算的额度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用纳入征地补偿费,单独计算。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在册农业人口并依法享有被征收的农村集体土 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 第八条 被安置人员数量即征收土地需要安置的被征地人员数量 ,按照被征 收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的人均耕地数量确定。 被安置人员由集体经济组织在全部或大部分土地被征收的被征地农民中来 确定。 第九条 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或附着物的 ,对青苗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给予补偿。 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水平、农产 品物价水平等情况的发展和变化组织制定,报省政府备案。 地上附着物应当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村拆迁办法给予补偿和住房 安置,或由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做出具体规定。 对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抢种、抢栽、 抢建的青苗或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第十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国有 土地,使用期为 1 年的,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10%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使用 期为 2 年的,按 20%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集 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及时办理参保手续。逐步建立城乡统 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将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延伸到被征 地农民。 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 ,免费向被征地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劳 动就业技能培训,为用地单位吸收被征地农民劳动就业创造条件。用地单位应尽 ~ 24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可能设定和安排一定岗位 ,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年限应 不少于 3 年。 第二十一条 对被征地农民不愿意离开原集体经济组织 ,并且被征收土地的 集体经济组织有机动地的,经村民会议 2/3 以上成员,或者 2/3 以上村民代表的同 意,可用机动地调剂,征地补偿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没有机动地的,可以与自 愿接受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农民置换土地。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办法 第四十八条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必须事先到土地所在市、县人 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其审批程序如下: (一)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 明等合法证件,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三)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所 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 记手续;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租赁、 抵押合同; (五)土地使用者应当在转让、租赁、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到市、 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着物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 按地块标定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但不得低于地块定价的 30%。划拨土地使用权出 租,也可按月或按年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缴纳办法 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报省土地管理局备案。 ~ 25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第五十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 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时,土地使用权由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当市、县人民政府收回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 补偿。 第五十一条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 城市规划的要求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 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 见(哈政发〔2011〕5 号) 三、明确征收程序,密切工作关系 (一)编制房屋征收计划 市征收办根据公共利益项目需要,组织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部门和区政府论证编制 全市房屋征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区政府执行。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和旧城区改建应当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市征收办根据征收计划适时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房屋征收通告,禁止在征收范 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并 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通告发布后,区征收办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 筑面积等与房屋补偿相关的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区政府; 区政府召集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财政、环境 保护、文物保护等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案。 (三)征求公众意见 ~ 26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区政府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 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条例》规定的,由区政府组织 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召开听证会。 区政府根据公众意见或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 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征收办和财政部门备案。 (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市征收办根据调查登记、征收补偿方案等有关资料编制项目征收补偿费用概 算,告知项目提报部门(单位)将所需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存储到市征收补偿专户; 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区政府 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 应当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五)征收补偿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由区征收办组织召开房屋征收大会,与被征收人签订 补偿协议。 对区征收办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协议或被 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区征收办报请区政府依照《征收条例》规定,按照 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补偿决定报市征收办备 案。对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决定规定搬迁期限内未搬迁、且符合《征收条例》规 定申请强制执行条件的,由区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执行征收政策,保持标准统一 房屋征收补偿坚持依法公平原则,严格执行《征收条例》有关规定。对货币 补偿的,按照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计算补偿款;对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 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算差价款。具体补偿政策另行制定。 ~ 27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 筑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 不予补偿。 《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规定》(试行)(哈房征发[2011]7 号) 一、住宅房屋易地产权调换面积规定 住宅房屋在征收范围外易地产权调换安置的,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住宅用地级 别低于征收范围住宅用地两个级别(含两个级别)以内的,每套具有合法产权证 照的房屋可免费增加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住宅用地级别低于 征收范围住宅用地两个级别以上的,每套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房屋可免费增加建 筑面积 20 平方米。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住宅用地级别高于征收范围住宅用地级别 或者为同一级别的,不增加建筑面积。住宅用地级别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住 宅用地级别为准。 二、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以上住宅房屋产权调换规定 征收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以上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就 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标准户型以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为一个档次递增。 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以上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后,标准户型 建筑面积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免结差价,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综合 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 三、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为高层住宅房屋规定 多层及多层以下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为高层住宅房屋的,应当按照被征收住宅 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建筑面积,除以 1.45 换算得出使用面积,以此为基础设 计并建设高层住宅房屋。 设计并建设的高层住宅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上靠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差额部 分免交房款。 四、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协议约定建筑面积差额部分结算差价 规定 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实测建筑面积超出协议约定建筑面积部分,属保障户型的 由被征收人按建安成本交纳购房款;属标准户型的由被征收人按综合建设成本交 ~ 28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纳购房款。 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实测建筑面积少于协议约定建筑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 计算退给被征收人。 五、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规定 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执行房屋产权调换政策,应当保证用于房屋产权调换房屋 价值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和被征收人支付的建筑面积差额购房款的合计数额。 六、征收住宅房屋阳台面积规定 被征收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未包含原规划设计阳台建筑面积 的,封闭阳台按实测面积计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按实测面积的 50%计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自行搭建的阳台,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七、直管公产、单位产非住宅租赁房屋征收补偿规定 政府授权的直管公产经营单位和单位产产权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征收工作, 切实履行相应义务。 征收直管公产非住宅租赁房屋,政府授权的直管公产经营单位与承租人不能 解除租赁关系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并继续保持原有租赁关系。 征收单位产非住宅租赁房屋,由产权单位与承租人先行协商。协商后解除租 赁关系的,对产权单位依法予以补偿;协商后未解除租赁关系的,实行房屋产权 调换,并继续保持原有租赁关系。产权单位将房屋产权转移给承租人的,在双方 履行转让手续、原承租人获得房屋所有权后,对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予以补偿。 八、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规定 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哈尔滨市处理征地拆迁中违法及历史 遗留建设问题的若干意见》(哈政办发[2010]8 号),依法妥善认定和处理征收范 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 对房屋征收中出现的具有共性但没有具体规定的问题,由各区政府整理后向 市征收办反馈,市征收办组织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统一研究,提出解决 意见;对特殊个性问题,由各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履行相应程序,一事 一议,酌情处理。 ~ 29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4.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准备及审批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包括支付和移民相关的各种费用)的准备和执行由借款 方担当(包括满足与安置相关的所有经费)。对该项目负完全责任的机构及实施 机构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如果需要,借款人将通过项目管理机构(世界银行贷 款哈尔滨高寒智能公交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活动进行必要的协调,以保证制 定有效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并实施。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应与地区建设、社会经济 发展及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当地经济和受影响移民发展的可持续性。考 虑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有效恢复移民 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并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旦确定项目实施中不可避免征收土地,有必要进行非自愿移民,并确定了 被征收土地的数量和移民影响,此时,应开始准备并向世界银行提交相应的移民 安置报告文件,如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简要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或移民安置尽职调 查报告等。只有这些报告文件得到世界银行的审查通过后,项目办和项目实施单 位方可启动实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移民安置活动。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咨 询移民意见,使他们有机会参与设计和实施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编制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目的在于确保移民有足够的机会重置他们丧失的 财产,并改善或至少恢复他们原有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为了实现这些目标, 应该确保识别出所有的移民,并确保所有的移民认为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的补救 措施是合理的。考虑到主要的受影响类型(如,土地的征收和占用、住宅房屋拆 迁(包括农村和城市)、非住宅房屋拆迁(包括企事业单位、店铺)等),通常 采取下列措施: (1)失去农用地的移民将有权获取下列类型的补偿和恢复措施:直接受影 响人获得全部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直接受影响人获得全部的青苗费补偿 费。 (2)拆迁的移民房屋和附属物会得到下列补偿,并采取下列恢复措施:提 供具相同价值的置换房;以完全重置价进行补偿; 对所有设施和服务进行重建 ~ 30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或恢复补偿(如,道路、供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学校等);过渡期的补贴 应该能确保搬迁所有的财物或获取临时住房。 (3)失去营业收入(或就业收入)的移民将有权享受以下恢复措施:对失 去营业收入采取的缓和措施主要包括:⑴提供可选择的相同面积和类似客户源的 商业点;⑵按照房屋和所有设施的完全重置价对商用房的所有者进行货币补偿; ⑶在无法营业的时期,对所有与搬迁相关的支出和受损的销售收入提供过渡性补 偿;对失去就业收入应采取的缓和措施主要包括:⑴提供可选择的相同工资的就 业机会;⑵提供至少相当于三年受损工资的货币补偿;⑶提供过度补助费对移民 再就业培训和安置,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帮助其获得新的就业岗位。 (4)编制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应该包括受影响人的权利矩阵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应根据恢复生计和生活水平可能需要的时间,合理估算出 过渡期,并确保移民在此过渡期内获得帮助。借款人通过人口普查来确定并列举 子项目中需要被征收土地、被搬迁和其它受影响的人员,决定哪些人员有资格接 收帮助,并防止无此资格的人员涌入;通过社会经济调查来确定受影响地区中负 面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人口普查必须覆盖所有受直接影响的人群,社会经济调查 可以采取抽样。人口普查和社会经济调查需要同时还是分别进行取决于制定完整 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还是简要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简要安置计划请参见世行业务 政策 4.12,附件 A)。当受影响人数超过 200 人,须制定完整的移民安置行动计 划。如果对整个移民群体的影响较轻,或影响人数不足 200 人,可以制定一份简 要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如果受影响的人不需要搬迁,且生产资料的损失不足 10%,则视为“影响较轻”。 如果需制定移民安置行动计划,需要按照此移民政策框架中的政策原则、计 划及实施安排来制定。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应以准确的人口普查及社会经济调查结 果为基础来制定,并制定缓解各类因移民而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措施(例如,财产 赔偿、过渡期援助、经济恢复援助)。为了确保必要的移民安置措施落实以前不 会发生搬迁或限制使用资源、资产的情况,移民活动的实施需要和项目投资环节 的实施相联系。基于负面影响的各种类型,安置计划特别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导致征收土地的活动描述; ~ 31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2)潜在负面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社会经济调查和人口普查基线结果; (4)与土地征收和移民安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回顾; (5)对于受影响的所有类别的具体财产赔偿率(或可选择的其它办法); (6)采取任何必要的其它安置措施以向移民提供恢复经济的机会; (7)赔偿及其它援助合格标准; (8)重置安排,必要时应包括过渡期援助措施; (9)必要时,选择并准备安置地点; (10)恢复或重置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 (11)组织机构安排,以便实施; (12)协商及信息公开安排; (13)安置实施时间表; (14)成本和预算; (15)监测评估安排; (16)申诉处理程序; (17)汇总权益表。 如果需制定简要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也应按照此移民安置政策框架中的政策 原则、计划及实施安排来制定。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移民人口普查和受影响财产评估; (2)描述要提供的补偿和其他安置援助(措施); (3)合格的补偿标准; (4)协商及信息公开安排; (5)为实施而做出的组织机构安排; ~ 32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6)时间表和预算; (7)监测评估安排; (8)申诉处理程序; 按照本框架准备的任何移民安置行动计划需要由世行审核并同意,方能够签 署引起搬迁的土建合同。 ~ 33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5. 移民补偿与安置权利 根据已有世行、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法律框架的规定,结合哈尔滨市 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各类影响补偿标准。移民资格认定的时间标准是征地 拆迁通告的发布日期。在此日期之后,移民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 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土地及租赁和买卖房屋,并且在此日期之 后涌入的人员不具备移民补偿资格。 所有受影响移民有资格得到补偿和/或其他形式的援助,具体细节与他们所 受影响的性质有关。 一般而言,有资格获得补偿的人将包括受到以下方式影响的人口: 土地因项目被永久征收:这包括 A)受影响村庄的拥有正式土地使用权的村 民,以及 B)那些非受影响村村民但在耕种租赁那里的土地。A 类被迁移人员有 权得到重置成本补偿。B 类被迁移人员有权得到作物和建筑物损失补偿。 失去房屋、其他建筑物和固定资产,包括树木和未收割的作物:房屋和其他 资产(无论他们是否在截止日期之前持有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许可)的所有人。 与临时影响有关的损失:这包括土地的临时损失,与迁移有关的过渡性成本, 或建造期间对业务的干扰。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目的是保证移民有充分机会重置损失的财产,改善生活 水平,或者至少恢复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为达到此目标,有必要确认移民(资 格),保证所有移民有资格接受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的帮助。特别地,受影响移 民将有权得到以下类型的补偿和安置措施。 (a) 永久占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涉及到的永久占地的子项目主要来自公交优先走廊建设项目及公共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目前的方案,这两个子项目只占用已建成的国有道 路、国有空地或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国有土地。 ~ 34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根据有关法规,国有土地使用主要分为无偿划拨和有偿使用两种方式。其中, 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关规定直接把土地划拨项目办。由 于本项目属市政基础公益项目,无偿划拨方式是本项目的主要用地方式;有偿使 用的土地由原土地使用权单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世行项目办,项目办把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支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国有土地使权出让金标准可以参考《哈尔 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中规定的哈尔滨 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表 5-1 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工业用 级别 八 九 十 地限制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用途 级 级 级 区 707 539 407 335 263 227 131 19 商 业 959 335 3 5 6 7 7 8 9 8 368 233 184 123 住 宅 799 430 222 151 9 6 4 0 368 233 184 123 办 公 799 430 222 151 9 6 4 0 Ⅰ级: 895 工 业 645 465 405 274 Ⅱ级: 770 如果项目设计变更,项目场站建设也可能会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如 果那样的话,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将参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哈尔滨 (哈政发法字[2009]3 号)中规定来实施,其中 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地上青苗补偿费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4 %—6%给予补偿。 ~ 35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b) 受影响人口安置 (1)失去农地的受影响人口 a) 补偿丧失农地的优先机制是提供有同等生产能力并使受影响人口满意 的替换土地。如果无法确定令人满意的替换土地,则可提供重置成本补偿。如果 移民并没有将获取土地作为优先考虑的方案,或提供的土地将对公园或保护区的 可持续性造成不利的影响,或者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获取足够的土地,除了土地 和其他财产损失的现金补偿外,还应另行提供以就业或自谋生计机会为主的安置 方案。如果缺乏充足的土地,应当按照世行的要求予以说明并写入文件。 b) 受影响人口将以市价得到未收割作物的补偿,对于经济林木,以净现值 补偿,对于其他固定资产(附属建筑物、井、围墙、灌溉改造设施),以重置成 本补偿。 c) 对于临时性的土地使用会支付补偿,补偿率与使用期限有关,且土地或 其他资产将被恢复到使用前状况,而所有人或使用人无须承担恢复费用。 (2)丧失建筑物的受影响人口 a) 丧失建筑物的受影响人口,要么是以实物进行补偿(通过替换同等大小 的、令被拆迁人口满意的建设用地和房屋),要么以重置成本进行现金补偿。同 时提供搬迁协助。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将在邻近区域提供同等条 件的宅基地用于房屋重建,并按照完全重置价标准进行现金补偿;或者直接提供 安置房供被拆迁人选择,并结算房屋差价;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将由被 征收人协商选择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在此基础 上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和安置方式,征收人应同时提供安置房供被征收人选择,安 置房与被征收房屋按照市场价值互结差价。 b) 如果土地被部分征收之后,剩余的住宅土地不足以重建或恢复相同大小 或价值的其他构造的房屋,则应被拆迁人口的要求,将以重置成本征收整块建设 用地和建筑物。 c) 对于固定资产,补偿将以重置成本价支付。 ~ 36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d) 租赁房屋居住的租户将与房屋的所有人协商解决租约解除产生的损失 补偿问题,并将能够获得由借款人提供的寻找其他住处的帮助和搬迁支出的资 助。 (3)失去生意的受影响人口 失去生意的相关补偿包括:(a) 提供相同大小和客户可及性、令被迁移的经 营者满意的替代经营地块;(b) 失去经营性建筑物的现金补偿; (c) 在过渡期 间失去收入(包括员工工资)的过渡性支持;以及(d) 搬迁成本。 (4)弱势群体 项目涉及的弱势人群,包括老人、残疾人、和以妇女为首的家庭,应在普查 中予以识别确认。 针对所有受影响的人员的补偿与安置条款均适用于此类人群。此外,弱势人 群也将享受到额外的协助,以保证项目的实施使得他们的收入和生活得以恢复或 者改善。 (5)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的移民问题尤其复杂,移民活动可能对他们的身份特征和文化延续 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借款方要探寻所有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以避免这 些群体的实际迁移。如果迁移无法避免,应为这些群体制定出以土安置的战略, 这一战略要在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并符合所影响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征。 (6)基础设施和服务 对于受影响的社区,免费恢复或更换基础设施(如水资源、道路、污水系统 或供电)和社区服务(如学校、诊所或社区中心)。如果确定了新的安置地点, 免费向被迁移安置人员提供与当地标准一致的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根据移民的 选择建立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社区组织模式。要尽可能保存移民以及安置社区现有 的社会和文化体制,尊重移民关于是否愿意迁至现有社区和人群中的意见。 表 5-2 各类受影响移民获得补偿和安置的权利 影响类型 受影响人群类别 补偿类型 安置政策 永久性土 受影响村拥有正 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和耕种 村内土地调整或现金 ~ 37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影响类型 受影响人群类别 补偿类型 安置政策 地征收 式土地使用权的 作物的青苗补偿费 补偿,技能培训,就业 村民 促进与扶持,以及被征 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暂时租用土地耕 协助寻找其他农地租 耕种的青苗补偿费 种的个人 用 农村集体土地上 新的住宅用地,受影响建筑物的完 规模和通达性方面可 受影响建筑物的 全重置价的现金补偿费,搬迁补助 接受的新的住宅用地 所有者 费,临时过渡安置费 地块 规模、区位和质量相 房屋拆迁 国有土地上受影 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对房屋进现 当,且为被征收人所接 和重建 响建筑物的所有 金补偿;同时提供安置房供被征收 受的安置房或足够购 者 人选择;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费 买此种房屋的补偿资 金 与房屋的所有人协商解决租约解 协助寻找其他房屋租 房屋租户 除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 赁 1)新的经营地块或基于重置成本 非住宅建 被迫迁移的工商 的现金补偿;2)针对经营性建筑 大小、区位和经营条件 筑物的损 业经营者及其员 物损失的现金补偿;3)失去收入 方面均可接受的新的 失 工 (包括员工工资)的过渡性支持; 经营地块 4)搬迁成本补助 附属物及 附属物及其他资 其他资产 基于重置成本的现金补偿 产的所有者 的损失 将受影响设施恢复到原有状态和 应及时恢复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 受影响设施的所 功能或向相关部门提供用于恢复 和服务,以免对当地社 损失 有者或负责机构 的资金 区不造成影响 弱势群体,如贫困 各种类型 人口、老年人、残 给予额外的扶持,保证他们的收入 的直接损 疾人,以妇女为户 水平和生活水平得以恢复或改善 失 主的家庭 ~ 38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6. 实施程序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应包括所有需要开展活动的详细的实施日程表。赔偿补偿 费的支付及其它恢复措施(以现金或其它方式)等必要的安置活动,应至少在土 地被征收前一个月完成。如果土地征收前不能支付全部赔偿补偿费,或不能提供 其他必要的援助措施,则应提供必要的过渡补偿费。同时,在项目征地拆迁和移 民安置实施过程中,还应遵循以下基本法律程序。 (一)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的一般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未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 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 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 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 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 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 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 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 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 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 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 ~ 39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 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 3 个月内全额 支付。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一般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本项目在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 将遵循以下主要的基本程序: 1、参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3、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房屋价值评估,公示评估结果 4、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5、公布补偿情况,建立征收档案 6、拆除征收房屋,移交征收土地 ~ 40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7. 移民资金预算及安排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将承担所有与土地征用和移民有关的费用。任何与该移民 政策框架一致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都必须包括估算成本和预算。无论在安置计划 阶段是否被识别为移民,无论足够的资金是否到位,所有受项目征地拆迁不利影 响的人都有权获取补偿或享受其他合适的缓解措施。由于上述原因,移民安置行 动计划的预算应当包括不可预见费,通常是预计的移民安置总预算的 10%或更 多以满足不可预见的移民事项。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确定的补偿标准为移民补偿费用的计算提供了依据。移 民补偿费应当完全支付给失去土地或其他财产的个人或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扣 除这些补偿费。在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应当描述补偿资金是通过什么程序从哈尔 滨市人民政府支付给受影响社区居民、单位及相关权益人。一个基本的原则是, 资金的流动必须尽可能直接,尽可能减少协调、仲裁等中间的环节。 ~ 41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8. 协商和信息披露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必须对所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措施进行描述,要让受影响人 参与被提议的移民安置安排,培养他们在提高或恢复生计及生活水平活动中的参 与意识。为确保受影响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充分考虑,公众参与应该先于项 目设计和移民缓和措施的实施。公众参与必须贯穿于整个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规 划、实施和外部监测全过程。 在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初稿和终稿阶段,项目办还应该在项目所在地特定的场 所、以特定的语言向受影响人和公众公开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初稿的公开至少先于世界银行评估 1 个月。在世界银行认可后,移民安置行动计 划终稿必须再次公开。 在本项目公众参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公开的同时,本政策框架也征求了受 影响人的意见,同时在受影响社区/村进行了公开。 在移民安置政策制定、计划编制和实施阶段,都要十分重视移民参与和协商, 利用社会经济调查、社会影响评估调查等机会,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地宣传和介绍 本项目的安置政策,向各种类型的受影响人口征求意见。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 协调和沟通,当地政府、受影响村集体和受影响人口已经充分理解了项目的潜在 影响、安置政策和收入恢复计划。 受影响者的参与或与受影响者协商是移民安置活动的起点,通过协商能帮助 项目顺利实施,是达到安置和恢复目的的基本手段。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必须描述 与移民就安置计划进行协商所采取的措施,向移民及其社区或接纳他们的安置社 区提供及时、相关的信息,鼓励移民和安置区居民共同参与计划的制定,并向他 们提供参与规划、实施和监测移民安置的机会。在新的移民安置地点或安置社区, 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便改善、恢复或保持移民和安置社区原有的 设施利用程度和服务水平。通过为这些群体建立相应的、便利的申诉机制,以改 善和提高其工资和收入状况。为确保充分考虑受影响人的意见和选择,应在项目 设计和缓解措施确定之前进行咨询。通过外部监测(见下文)使公众参与贯穿于 安置计划实施过程的始终。 ~ 42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及地方各级移民安置实施机构可以采取下列程序和方 式鼓励受影响人口参与和协商: (1)宣传移民信息 为确保受影响地区的移民和当地政府充分了解移民安置行动计划详情,以及 各子项目的补偿和移民安置行动计划,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应将经世行审查通过 的各项移民安置信息整理汇总后在受影响地区张榜公布,或通过广播、电视或网 络媒体予以发布,并制作成信息册发放到每个移民手中,移民安置信息的主要内 容包括:所有受损失的财产;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和安置政策;移民的权益;意 见反馈及申诉渠道等。 (2)召开公众咨询会议 根据项目征地拆迁的实际情况,项目安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受影响人口召开 咨询会议。每次会议均应邀请弱势群体的代表尤其是妇女参加,并由外部独立监 测机构进行监测。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和 移民政策。 (3)召开听证会 (4)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项目办公室同样应向项目地区移民、公众公开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草案和最 终版本,并在移民方便通达的地方发放。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公开的一般地点,可 以在公共图书馆、受影响村委会村民活动室、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等,其语言应易 于理解。移民安置行动计划草案应在报送世行审批前一个月公布,世行认可后再 公开最终版本。 ~ 43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9. 申诉处理程序 确保受影响对象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和提高,是移民安置工作的主要目的。 因此移民安置工作在与移民磋商后进行,多数情况下不会引起申诉。然而,在项 目的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各种问题。为了使问题出现时能得到及时有效 的解决,以保障项目移民安置的顺利进行,并确保移民在有关土地征收、房屋拆 迁和安置等方面有申诉的途径,本项目将制定以下申诉程序: 第一阶段:受影响人可以通过口头申诉或书面申诉的形式向村委会/居委会、 乡镇/街道政府及项目移民安置实施机构提出他们的不满。村委会 /居委会、 乡镇/街道政府及项目移民安置实施机构必须为口头申诉保留一份书面记录 并在两周之内给予一个清晰的回复。 第二阶段:如果申诉人对第一阶段给出的回复不满意,申诉人可以在收到第 一阶段的答复后一个月之内上诉至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 管理办公室。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必须在三周 之内做出决定。 第三阶段:如果受影响人不满意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管理 办公室的答复,他们可以在收到第二阶段答复后一个月之内上诉到哈尔滨高 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 项目领导小组应在4周之内做出回复。 第四阶段:移民若对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处理决 定仍不满意,在收到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决定 后,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民事法庭起诉。 上述申诉方式,应该以受影响移民能够理解的途径公布,使移民充分了解自 己所具有的申诉的权利。相关单位对于移民提出的抱怨和不满的问题,应进行实 地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受影响移民意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安置计划规定的各 项原则和标准,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意见。 ~ 44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10. 监测评估安排 移民监测评估的依据包括:(1)国家有关移民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2) 世界银行有关业务导则;(3)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如世界银行和项 目业主共同认可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等。 移民监测评估的原则包括:(1)周期性地调查、了解和评价移民安置行动 计划实施的情况;(2)准确地进行数据采集和资料分析,保证监测评估结果的 准确性;(3)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4)及 时地向项目业主和世界银行报告,使其能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并进行科学决策。 内部监测一般应覆盖如下内容: (1)组织机构:移民实施及其相关机构的设置与分工,移民机构中的人员 配备,移民机构的能力建设; (2)移民政策与补偿标准:移民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各类影响损失的补偿 标准实际执行情况。需特别说明是否按照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的标准执行,若有 变化,需说明原因; (3)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实施进度; (4)移民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5)移民生产就业安置:农村移民的主要安置方式(土地调整安置、新土 地开发安置、企事业单位安置、自谋职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等)、人数、店铺 与企业拆迁移民就业安置、脆弱群体(少数民族、妇女家庭、老人家庭、残疾人 等)的安置,临时占地的土地复垦,安置的效果等; (6)移民房屋重建与生活安置:农村移民安置的方式与安置去向,宅基地 安排与分配,房屋重建形式,宅基地“三通一平”工作,补偿资金的支付,公共 设施(水、电、路、商业网点等)的配套,搬迁等;城市移民的安置方式,安置 点,安置房建设,安置房选择与分配,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搬迁等,商业店铺房 屋重建与分配,企事业房屋重建与分配; ~ 45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7)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店铺、城(集)镇和各类专项设施(水利、电力、 邮电、通讯、交通、管线等)的恢复重建; (8)抱怨、申诉、公众参与、协商、信息公开与外部监测; (9)对世界银行检查团备忘录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10)尚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外部监测评估将由独立于项目业主及移民实施机构的具有移民监测评估能 力的组织或机构承担。外部监测评估一般应覆盖如下内容: (1)移民机构:通过调查访谈,监测业主与移民实施机构的设置、分工与 人员配备情况,移民机构能力建设与培训活动;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评估 其适宜性; (2)移民政策与补偿标准:调查了解移民实施的主要政策,并与移民安置 行动计划比较,分析其变化情况,评估其适宜性。典型抽样核实各类移民损失(尤 其是永久征地、房屋拆迁等主要损失)的补偿标准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与移民安 置行动计划对比,分析其变化情况,评估其适宜性; (3)移民实施进度 (4)移民补偿资金与预算 (5)移民生产就业安置:通过典型抽样调查和跟踪典型移民户监测,对移 民生产就业安置与收入恢复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6)移民房屋重建与生活安置:通过抽样调查,进行分析评估。 (7)工商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通过文献阅读,典型抽样调查与跟踪监测, 了解企事业单位与店铺的拆迁与重建情况;与移民安置行动比较,评估其适宜性; (8)城(集)镇及专项设施恢复重建:通过文献资料查阅和实地调查,掌 握城(集)镇迁建与恢复实施状况;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评估其适宜性; (9)移民收入与生产生活水平恢复:通过征地拆迁之前的基底调查和之后 的抽样调查与跟踪监测调查,掌握典型移民户的收入来源、数量、结构、稳定性 ~ 46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和支出结构、数量,并进行移民搬迁前后经济收支水平的对比分析,评估收入恢 复等移民目标实现的程度。进行典型样本户、居住(房屋等)、交通、公共设施、 社区环境、文化娱乐、经济活动等方面的比较,分析评估移民收入与生活水平恢 复目标实现的程度; (10)抱怨与申诉: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典型户调查,监测移民抱怨和 申诉的渠道、程序,主要抱怨事项及处理情况; (11)公众参与、协商和信息公开: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调查,监测移 民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协商活动及其效果,移民信息册的编制、印发与反馈, 移民信息公开活动及其效果; (12)落实处理世界银行检查团备忘录及上期移民监测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 题; (13)结论与建议:对移民实施进行归纳总结,得出相应的结论。对存在的 问题进行跟踪,直到处理完毕。 在移民搬迁期间,外部监测评估机构一般一年开展两次现场调查和监测评 估。在移民搬迁活动结束后,可以一年开展一次现场调查和监测评估,也可根据 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适当增减调查和监测评估的次数,但需要经过世界银行同 意。外部监测评估工作一般需延续到移民安置目标的实现。通过外部监测评估工 作,对移民安置的全过程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状况提出评估意见及建议。外 部监测报告须同时提交项目办公室和世界银行。 ~ 47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附件 1 香滨路枢纽站拟用土地情况尽职调查 1、调查方法及过程 ( 1)尽职调查目的 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回顾,评价该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是否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有关移民安置法律法规及补偿安 置政策的要求,发现拟用地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建议。 ( 2)资料来源和调查方法 本尽职调查的资料主要来自两方面:A.文件、文献查阅和信息采集,收集 整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的项目信息及相关调查资料。 B. 现场测量和数据采集,辅之以召开座谈会以及和相关利益群体直接交流等方 法进一步核实资料和数据。 针对本项目拟用地的尽职调查分为:拟占用土地权属调查、征地拆迁影响 人单位调查、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零星树木调查及专项设施调查等。 ( 3)调查过程 2013 年 7 月至 8 月,根据项目最终确定的内容,在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 的陪同下,对香滨路枢纽站拟用土地进行了现场勘察;对国土资源局进行了 访谈,对拟用土地的性质进行了确权;对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 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及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所属第一经营部进行访谈,了 解项目建成后权属变更以及补偿等问题。 通过现场勘察,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征迁影响进行了筛查和统计,包括拟占 土地边界确界、房屋、地面附着物和实物数量进行的地毯式影响调查等。 以下为现场勘察的部分照片。 ~ 48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香滨路 30 路) 需迁移树木及建筑物 ~ 49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需要拆迁的建筑物(车库及简易库房等) 暂不拆迁,但可能会涉及的临街加气站 ~ 50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2、调查结果 ( 1)拟用土地性质 香滨路枢纽站拟用土地为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现有土地,经确认,该 宗土地为国有性质, 2012 年已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参见图附 1- 1。 图附 1-1 香滨路枢纽站拟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 2)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概况 ~ 51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始建于 1946 年,目前是黑龙江省内最大的一家 国有城市公交客运企业,隶属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企业现有员工 7716 人, 营运车辆 1765 台,营运线路 51 条,线路总长 1218.7 公里,年客运总量达 2.6 亿人次。总公司下设有 4 个营运部、保修公司、物资经销公司、物业管理公 司、劳动服务公司、安信公司(与香港合作)、七星联运大队和轮胎翻新厂。 此外,还办有公共汽车广告公司和驾驶员培训学校等多经产业。 项目所影响的厂区为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第一经营部车库,该车库始 建于 2002 年,于 2004 年竣工。 (3)项目拆迁损失 除占用国有土地 3.48 公顷( 34800 平方米)的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 所属第一经营部自有土地外,本项目还存在以下拆迁损失: 1)房屋(维修车 间)拆迁; 2)零星建筑物; 3)地面附属物及基础设施损失影响。 据调查,香槟路枢纽站建设将拆迁 17946.43 平方米的建筑物,为哈尔滨 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所属第一经营部自有汽修车库、零星库房或其它建筑物。 其中,涉及到拆迁汽修车库 17550.43 平方米,零星库房或其它建筑物 396 平 方米。 此外,项目需要迁移树木 20 棵,这些树木也为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 自有资产。 ( 4)和移民安置相关的几点澄清和确认 经与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及哈尔滨市公 共汽车总公司确认,明确以下事宜: 1) 香滨路枢纽站建成后产权归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所有; 2) 香滨路枢纽站建成后土地使用权不发生变更,仍归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 司所有; 3) 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既是香滨路枢纽站项目的受影响者,同时也是该 项目的受益者。作为产权单位,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将自拆自建、原 地改造以开展该项目。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有职工因为此项目受到负面影响,没有职工会被辞 退,职工收入不会因为本项目的实施而降低。 ~ 52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5) 项目建成后,仍将具备原有汽修车库以及零星库房或建筑物等的功能,因 而,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附属第一经营部及其职 工造成永久性的影响。 因此,同时作为本项目的受影响人和受益人,公共汽车总公司的拆迁将 不发生实际补偿,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将列入工程成本费用,不再列为移民影 响补偿费用。 ~ 53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附件 2 和谐大道首末站拟用地情况尽职调查 1、调查方法及过程 ( 1)尽职调查目的 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回顾,评价该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是否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有关移民安置法律法规及补偿安 置政策的要求,发现拟用地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建议。 ( 2)资料来源和调查方法 本尽职调查的资料主要来自两方面:A.文件、文献查阅和信息采集,收集 整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的项目信息及相关调查资料。 B. 现场测量和数据采集,辅之以召开座谈会以及和相关利益群体直接交流等方 法进一步核实资料和数据。 针对本项目拟用地的尽职调查分为:拟占用土地权属调查、征地拆迁影响 人单位调查、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零星树木调查及专项设施调查等。 ( 3)调查过程 2013 年 7 月至 8 月,根据项目最终确定的内容,在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 的陪同下,对和谐大道首末站拟用土地进行了现场勘察;对国土资源局进行 了访谈,对拟用土地的性质进行了确权;对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 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访谈,了解土地使用方式及补偿等问题。 2、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本宗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确权文件参见图附 2-1,现状为 公路施工工地临时仓库及工人临时住房。 目前,该宗土地的预审工作已于 2013 年 1 月 7 日结束,哈尔滨市国土资 源局的复函意见(参见附 2-3)为: 一、和谐大道公交首末站项目用地,规划用地面积 3000.7 平方米,项目 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南岗区和谐大道与北兴街交角地段,经确权,该项 目用地为国有未登记土地。 三、请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项目建设 ~ 54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用地未经批准,不得占地开工建设。 四、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有效期为两年,至 2015 年 1 月 6 日结束。 3、调查结论 经过调查,本宗土地权属和性质清晰,手续完备,现为和谐大道和北兴街 交叉路的国有未利用地。土地现状为公路施工工地,上有临时仓库及工人临时住 房,待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队将自行拆除,不涉及补偿,不存在受影响人群, 不需要进行人员安置。国土资源局已同意施工结束后无偿划拨给本项目,相关手 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 55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图附 2-1 和谐大道公交首末站拟用土地确权证明 ~ 56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图附 2-2 关于对和谐大道公交首末站地用预审意见的复函 ~ 57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附件 3 群力第一大道首末站拟用地情况尽 职调查 1、调查方法及过程 ( 1)尽职调查目的 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回顾,评价该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是否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有关移民安置法律法规及补偿安 置政策的要求,发现拟用地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建议。 ( 2)资料来源和调查方法 本尽职调查的资料主要来自两方面:A.文件、文献查阅和信息采集,收集 整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的项目信息及相关调查资料。 B. 现场测量和数据采集,辅之以召开座谈会以及和相关利益群体直接交流等方 法进一步核实资料和数据。 针对本项目拟用地的尽职调查分为:拟占用土地权属调查、征地拆迁影响 人单位调查、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零星树木调查及专项设施调查等。 ( 3)调查过程 2013 年 7 月至 8 月,根据项目最终确定的内容,在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 的陪同下,对群力第一大道首末站拟用土地进行了现场勘察;对国土资源局 进行了访谈,对拟用土地的性质进行了确权;对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 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进行访谈,了解土地 使用方式及补偿等问题。 以下为现场勘察的部分照片。 ~ 58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图附 3-1 群力第一大道首末站拟用地 2、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本宗土地原为道里区望江渔场使用,地为国有性质,房屋为集体 性质。2006 年 5 月 16 日,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与道里区望江鱼场签订 了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协议。经测量,共拆迁望江鱼场生产性房屋 9014.8 平方 米,经过评估,每平米方补偿 542 元,加上搬迁补助费等,合计补偿 966.1665 万元。望江鱼场所占用的土地为国有土地,不涉及补偿问题。 根据调查,该宗拆迁资金已足额支付,无遗留问题。 该宗土地的确权文件参见图附 3-2,根据确权文件,该宗土地为国有土地, 修建公交首末站符合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宗土地的现状为空地。 ~ 59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图附 3-2 群力第一大道首末站拟用地块确权文件 图附 3-3 哈尔滨市土地使用规划图 目前,该宗土地的预审工作正在进行,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已同意将该宗地 块无偿划拨给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 ~ 60 ~ 世行贷款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报告 附件 4 关于公开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 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及尽职调查 报告》和《社会评价》报告的公告 ~ 61 ~